長城網訊(記者 張藝萌)“積極建言獻策、認真履職盡責,當好一年365天的人大代表。”這是河北省人大代表、保定市公安局蓮池區分局裕華路派出所指導員唐明宇給自己定下的“規矩”。今年是唐明宇第八年參加河北省兩會,每天給老百姓解決麻煩事兒的他帶來的建議,是側重于“讓群眾少跑腿”的證明信申領制度問題。
河北省人大代表、保定市公安局蓮池區分局裕華路派出所指導員唐明宇。長城新媒體記者 張藝萌 攝
“一提到證明信,很多人都頭疼。我們派出所跟‘開證明信’天天打交道,每天都能感到老百姓對各種奇葩證明信的無奈。”唐明宇代表告訴記者:“一些部門不考慮實際情況,機械適用部門規章,造成處置結果不符合常理常情,直接為難的還是老百姓!”
“記得一位大媽在我的辦公室磨了很長的時間,目的是想開一封證明信,證明他的丈夫去世前沒有私生子、沒有訂立遺囑遺贈、沒有簽訂遺產贍養協議。”唐明宇告訴記者:“我當時看到證明信有‘格式’。上面寫著要求死者單位、居委會扣章,就告訴大媽要找這兩個部門。”
河北省人大代表、保定市公安局蓮池區分局裕華路派出所指導員唐明宇。長城新媒體記者 張藝萌 攝
唐明宇說起這個親身經歷的“證明信故事”,是無奈又好笑。他回憶說:“大媽說自己下崗三十年,單位早拆了。居委會說這事兒他們也不清楚,不給蓋章。這不,有困難找警察,就來找我們派出所了。”
唐明宇認為,有些證明信其實并不是“非要不可”。除政治考核函調以外,絕大部分證明信都是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只是相關機關單位甚至科室的“創新”,自己設置出來的“議題”,久而久之成了游離于法規之外的“潛規則”,甚至是堂而皇之的“規定”。
“證明信制度不過是一些權力機構履職的快捷方式。”唐明宇認為,自己該走訪,該調查的事情,采取“函調”的方式并無不可,但是只靠函調,并不能掌握全部事實真相。如果相關部門該做的事情懶得做,就只有依賴證明信,會把事情搞得越來越復雜。
唐明宇建議由民政部門牽頭,梳理并公示各行政部門出具證明的權力義務清單。“這樣,各部門對本單位的行政審批等相關工作就能進行系統性梳理,對所需外單位證明事項及本單位也可以對出具的證明事項以及法律依據進行統籌。” 唐明宇建議,不同單位之間的證明內容、權力、義務應彼此印證,形成閉環,杜絕出現甲單位需要、乙單位卻不能出具的情況。
此外,唐明宇建議推行《本人承諾書》制度。對于一些難以在短期查證、因果事實比較清晰的實際情況,應當在充分相信人民群眾的誠信基礎上,要求辦事群眾填寫承諾書,并在承諾書中明確注明,騙領冒領國家機關證明文件的法律后果。對于一些歷史遺留問題,確實存在風險的問題,可以嘗試推行社會公示制度,但需對公示范圍、時間等情況進行規范。
“目前公開的信息查詢渠道有很多,如個人征信、政務公開、學信、陽光執法、司法判決,完全可以作為‘本人承諾誠信制度’的佐證依據”。 唐明宇建議,在智慧城市建設的基礎上,探索政務云平臺搭建各部門之間彼此配合的證明申領流程模塊,從而形成網上申請、任務分發、調查反饋、云端出具的網上證明申領平臺。
實踐中唐明宇了解到,一些法律法規和行政主管部門出現交叉的情況。對此,他認為應當設立行政機關的協調機制,商討解決,避免辦事群眾“來回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