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訊(記者 煙成群)11月30日,河北省政府印發《關于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在中國(河北)自由貿易試驗區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清單管理,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旨在進一步克服“準入不準營”現象,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該《實施方案 》規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中國(河北)自由貿易試驗區雄安片區、正定片區、曹妃甸片區和大興機場片區等四個片區,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全覆蓋清單管理,共540項,其中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以下統稱中央層面設定)523項,河北省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設定(以下統稱河北層面設定)17項。統一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改革,為在全省實現“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
清單管理 動態調整
該《實施方案 》提出,建立清單管理制度,將中央層面設定和河北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試點片區根據清單列明的改革事項、設定依據、審批層級和部門、改革方式、具體改革舉措、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等內容分類推進改革。清單之外不得違規限制企業(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下同)進入相關行業或領域,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自主開展經營。
分級實施清單管理。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各級各部門要嚴格落實,不得隨意調整刪減。河北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由河北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程序組織制定和統一管理。
健全動態調整機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立改廢,結合機構職能調整等情況,所涉及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要及時更新和動態調整。同時,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的改革方式、具體改革舉措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等內容,要按照國務院部署和省政府要求,及時調整更新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分類推進:取消14項 改備案8項 告知承諾62項 優化456項
根據《實施方案》,直接取消審批14項。對設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中介機構能夠有效實現行業自律管理、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能夠有效規范的涉企經營行政許可事項,直接取消審批。
取消審批后,企業持有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市場監管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以下統稱企業登記機關)依職責辦理企業登記后,要及時將相關企業設立、變更登記信息通過政務信息共享平臺推送至業務監管部門,業務監管部門及時納入監管范圍,依法實施事中事后監管。
審批改為備案8項。對可以取消審批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需要企業及時主動提供有關信息,以便有效實施行業管理、維護公共利益的,由審批改為備案。堅決防止以備案之名行審批之實。
對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原則上要按照“多證合一”的要求在企業登記注冊環節一并辦理,由企業登記機關及時將備案信息推送至業務監管部門。確需辦理備案的,有關主管部門要簡化備案要素,強化信息共享,方便企業辦事。企業備案后,業務監管部門要依法實施有效監管。對未按規定備案或備案信息不實的企業,要明確監管規則,依法調查處理并采取措施予以糾正。
實行告知承諾62項。對確需保留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企業就符合經營許可條件作出承諾,業務監管部門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經營許可條件行為、有效防范風險的,實行告知承諾。對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行政審批部門要依法準確完整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條款的經營許可具體條件,業務監管部門明確監管規則和違反承諾的后果。對企業承諾已具備經營許可條件的,企業領證后即可開展經營。行政審批部門要將企業承諾內容向社會公開,方便社會監督。因虛假承諾或違反承諾造成的損失由企業承擔。
優化審批服務456項。對關系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態安全和公眾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不具備取消審批或實行告知承諾條件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行政審批部門應當采取切實措施優化審批服務,提高審批效率、降低辦事成本。對優化審批服務的事項,有關主管部門要針對企業關心的難點痛點問題,采取下放審批權限、壓減審批要件和環節、延長或取消有效期限、公布總量控制條件和存量情況等措施。
完善配套政策 提升質量和效率
《實施方案》規定,要規范企業登記與申辦經營許可的銜接。企業辦理登記注冊時,企業登記機關根據企業自主申報的經營范圍,明確告知企業需要辦理的經營許可事項。行政審批部門要依企業申請及時辦理相關經營許可,并將辦理結果推送至業務監管部門。業務監管部門要及時獲取企業登記注冊和準營許可信息,將其納入監管范圍。通過智能化、信息化手段,貫通行政審批部門和業務監管部門數據資源端口,推動信息互聯互通、雙向推送,實現登記注冊、準營許可和事中事后監管有效銜接。
強化涉企經營信息歸集共享。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將企業登記注冊、經營許可、備案、執法檢查、行政處罰等信息及時歸集至全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除涉及國家秘密外,實現涉及企業經營的政務信息集中共享??赏ㄟ^信息共享獲取的信息,一律不得再要求企業提供。
持續提升審批服務質量和效率。行政審批部門要深入推進審批服務標準化,制定并公布準確完備、簡明易懂的辦事指南,規范自由裁量權,嚴格時限約束,消除隱性門檻。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推動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從申請、受理到審核、發證全流程“一網通辦”“最多跑一次”。加強對審批行為的監督管理,建立審批服務“好差評”制度,由企業評判服務績效。
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堅持放管結合、并重,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加強審批與監管的銜接,健全監管規則和標準,對已下放審批權的事項,加大下放部門指導監督力度,強化承接層級屬地監管責任,確保審批監管權責統一。對新業態新模式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對高風險行業和領域實行重點監管。加強信用監管,依法查處虛假承諾、違規經營等行為并記入信用記錄,實行失信聯合懲戒。強化社會監督,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市場秩序治理。增強監管威懾力,對嚴重違法經營的企業及相關責任人員,依法撤銷、吊銷有關證照,實施市場禁入措施。
堅持依法推進改革。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據的要求,依照法定程序開展相關工作。司法行政部門要及時掌握改革的司法需求,組織推動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立改廢,固化改革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