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的系列重要講話,為我們做好新時代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進方向。我們必須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增強憂患意識,強化斗爭精神,提高斗爭本領,全力做好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工作。
堅持黨的領導,做到“兩個維護”
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必須堅持黨的絕對領導。一是加強政治領導,確保政治上絕對忠誠。始終堅持以黨的旗幟為旗幟、以黨的方向為方向、以黨的意志為意志,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自覺做到忠誠核心、擁護核心、跟隨核心、捍衛核心。始終站穩政治立場,提高政治能力,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做到黨中央提倡的堅決響應、黨中央決定的堅決執行、黨中央禁止的堅決不做,堅決同一切破壞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行為作斗爭。二是加強思想領導,確保思想上絕對純潔。始終堅持強化理論武裝,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不斷汲取強大的真理力量、思想力量、實踐力量。充分發揮思想政治工作優勢和基層黨組織功能,大力加強黨的思想建設,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切實筑牢信仰之基、補足精神之鈣、把穩思想之舵,以思想上的高度團結統一保證行動上的堅定有力。三是加強組織領導,確保用人上絕對可靠。始終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按照新時期好干部標準,選好配強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全面考量干部的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確保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自覺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堅定守牢底線,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風險
政治安全是黨和國家安全的生命線,是不可動搖的底線,必須筑牢維護政治安全的銅墻鐵壁。一是突出源頭防范。全面統籌各類資源,進一步健全情報信息網絡,堅決將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初始階段。持續開展對各類影響政治安全風險隱患的基礎調查、滾動摸排,提高各類風險動態監測、實時預警能力。二是堅持主動進攻。加強專案攻堅和專項工作,嚴防發生影響政治安全的重大案事件。加大網絡安全監管力度,著力營造良好網絡生態。三是防止風險傳導。深入排查經濟金融領域存在的風險隱患和各類社會矛盾引發的突出問題,及時有效妥善處置,嚴防矛盾碰頭疊加、交叉感染、蔓延升級,嚴防經濟社會領域風險向政治安全領域傳導。充分發揮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龍頭性帶動作用,嚴厲打擊、嚴密防范黑惡勢力向政治領域滲透活動,徹底鏟除危害黨的執政根基的各種黑惡勢力,堅決捍衛政治安全。
堅決嚴懲腐敗,始終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黨面臨最大的風險和挑戰是腐敗和不正之風,必須堅定不移反對腐敗和不正之風。一是堅持高壓震懾不松懈。堅持靶向治療、精確懲治,緊盯事關發展全局和國家安全的重大工程、重點領域、關鍵崗位,加大反腐力度。堅持把涉黑涉惡腐敗和深挖徹查“關系網”“保護傘”作為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主攻方向、作為衡量斗爭成效的重要標準,確保掃黑除惡與反腐敗斗爭、基層“拍蠅”同步推進。二是著重抓早抓小聚民心。堅持挺紀在前、抓早抓小,從基本執法行為抓起,從基本運行規范管起,強化養成教育、警示教育,著力形成遵規守紀的思想自覺、行動自覺。持續開展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問題的集中整治,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堅定不移糾“四風”、樹新風,努力以實際行動取信于民。三是健全制度機制補漏洞。建立問題清單、健全制度規范、嚴明紀律條令、嚴格制度執行,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隨意變通、惡意規避等現象堅決舉黃牌、亮紅燈,真正讓鐵規發力、讓禁令生威。堅持標本兼治,強化不敢腐的震懾,扎牢不能腐的籠子,增強不想腐的自覺,形成靠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的長效機制。聚焦權力運行的重要環節和廉政風險點,推進巡視巡察全覆蓋,推動反腐敗斗爭取得更大成效。
堅守思想陣地,扎實做好意識形態工作
意識形態工作事關黨的前途命運,事關國家長治久安,事關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必須牢牢把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管理權和話語權。一是抓好陣地建設。將互聯網作為宣傳思想工作的主陣地,依法加強網絡社會管理,加強網絡新技術新應用管理,確保互聯網可管可控,營造清朗網絡空間。認真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將其納入巡察工作安排,加強對意識形態陣地管理,堅決防止給錯誤思想觀點傳播提供渠道。二是抓好正面宣傳。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不斷改進網上宣傳方式,弘揚主旋律,激發正能量,把握好網上輿論引導的時、度、效。著眼于團結和爭取大多數,有理有力有節開展輿論斗爭,嚴密防范和抑制網上攻擊滲透行為,幫助干部群眾劃清是非界限、澄清模糊認識。三是抓好教育引導。持續抓好思想輿論陣地中的教育引導工作,建立經常性聯系渠道,加強線上互動、線下溝通。堅持把新媒體從業人員等具有代表性的人士納入統戰工作視野,讓他們在凈化網絡空間、弘揚主旋律、維護意識形態安全等方面展現正能量。
(作者: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省部級干部總體國家安全觀專題研討班學員,貴州省副省長、公安廳廳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