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26日表決通過密碼法,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密碼法旨在規范密碼應用和管理,促進密碼事業發展,保障網絡與信息安全,提升密碼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法治化水平,是我國密碼領域的綜合性、基礎性法律。
圖表:我國制定密碼法全面提升密碼工作法治化水平 新華社記者 胥曉璇 編制
密碼法共五章四十四條,重點規范了以下內容:第一章總則部分,規定了本法的立法目的、密碼工作的基本原則、領導和管理體制,以及密碼發展促進和保障措施。第二章核心密碼、普通密碼部分,規定了核心密碼、普通密碼使用要求、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國家加強核心密碼、普通密碼工作的一系列特殊保障制度和措施。第三章商用密碼部分,規定了商用密碼標準化制度、檢測認證制度、市場準入管理制度、使用要求、進出口管理制度、電子政務電子認證服務管理制度以及商用密碼事中事后監管制度。第四章法律責任部分,規定了違反本法相關規定應當承擔的相應的法律后果。第五章附則部分,規定了國家密碼管理部門的規章制定權,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密碼立法事宜以及本法的施行日期。
密碼法規定,國家對密碼實行分類管理。密碼分為核心密碼、普通密碼和商用密碼。核心密碼、普通密碼用于保護國家秘密信息,屬于國家秘密。商用密碼用于保護不屬于國家秘密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依法使用商用密碼保護網絡與信息安全。
密碼法規定,國家加強核心密碼、普通密碼的科學規劃、管理和使用,加強制度建設,完善管理措施,增強密碼安全保障能力。國家鼓勵商用密碼技術的研究開發、學術交流、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商用密碼市場體系,鼓勵和促進商用密碼產業發展。
此外,為突顯人才培養對于密碼事業的重要性,密碼法規定國家加強密碼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對在密碼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