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關于新增市區公交專用道的通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戰略,有效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吸引力,緩解市區道路交通擁堵,經石家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研究決定,在和平路、珠江大道、體育大街等12條道路設置公交專用道,現將有關規定通告如下:
一、設置公交專用道的路段、時間
(一)、時間:每天7:00-9:00,17:00-19:00為公交車專用道,其他時段社會車輛可以駛入公交車道借道行駛。
路段:
和平路(東二環至新元高速、天山大街至太行大街)。
信工路(東二環至太行大街)。
珠江大道(天山大街至阿里山大街)。
建設大街(南二環至環城水系北側科技大學)。
體育大街(南二環至石欒大街)。
建通街(倉裕路至建華西路)。
維明大街(槐安路至裕華路)。
站前街(中山路至裕華路)。
中山路(長興街至西三環)。
長江大道(珠峰大街至阿里山大街)。
黃河大道(新元高速橋至珠峰大街)。
(二)、時間:每天7:00-20:00為公交車專用道,其他時段社會車輛可以駛入公交車道借道行駛。
路段:裕華路(苑東街至西三環)。
二、公交專用道通行規定
(一)上述12條公交專用道在設置時間內,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通勤班車、出租車、校車、外地來石旅游的專用客車和10座(含)以上客車均可在公交專用道借道行駛,其它車輛嚴禁駛入。
(二)公交專用道設置在路口右轉導向車道的,路口右轉的社會車輛可借用公交專用道右轉通行。
三、法律責任
對機動車違反規定使用專用車道的交通違法行為,石家莊市公安局交管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條“道路劃設專用車道的,在專用車道內,只準許規定的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專用車道內行駛”、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和《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七十六條第五項“機動車駕駛人未在規定的機動車道內行駛的處以一百元罰款”之規定,依法處罰。本《通告》自2019年10月1日開始執行。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