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3日電(記者 高敬)國務院新聞辦3日發表的《中國的核安全》白皮書指出,中國從高從嚴構建核安全政策法規體系,實施國家核安全戰略,制定核安全中長期規劃,完善核安全法規標準,確保核安全管理要求從高不從低、管理尺度從嚴不從寬。
白皮書指出,中國是核能與核技術利用大國,核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內容,政策法規是核安全的基本保障。
白皮書稱,中國持續強化核安全法規標準建設,形成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相銜接,法規要求和技術標準相補充,中央和地方相結合的法規標準體系,實現了核能開發利用安全監管全覆蓋,為依法治核夯實了基礎。
白皮書說,2003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頒布;2017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頒布。截至2019年6月,頒布《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核材料管制條例》《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9部,發布部門規章30余項和安全導則100余項,制定核安全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1000余項,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文件200余個。及時總結國內外核安全實踐經驗,密切跟蹤國際原子能機構和核電發達國家最新安全要求,不斷更新法規標準,始終保持國際先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