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31日電記者從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了解到,京津冀三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根據新版國家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共同組織開展京津冀協同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編制工作,這將形成京津冀三地統一的綠色建筑評價要求。
新版國家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將于2019年8月1日起實施。根據該標準,綠色建筑被定義為“在全壽命期內,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高效的使用空間,最大限度地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質量建筑。”
綠色建筑評價指標體系由安全耐久、健康舒適、生活便利、資源節約、環境宜居5類指標組成。根據評價分值,綠色建筑劃分為基本級、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4個等級。
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京津冀三地形成統一的綠色建筑評價要求,將能充分發揮標準的基礎性、輻射性作用,實現理念協同、技術協同、管理協同,帶動京津冀綠色建筑產業共同發展。
京津冀協同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的編制將整合裝配式建筑、健康建筑、智能建筑、低碳建筑、海綿城市等新理念和新成果,豐富和擴展綠色建筑內涵,提升新時代高質量綠色建筑品質。
京津冀協同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標準編制分為草案編制、專家論證及征求意見、技術審查、批準發布和備案4個階段,編制周期為2019年至2020年。(記者李嘉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