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發
長城網訊(記者 張青果)日前,河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河北省化妝品“”風險排查處置工作實施方案》,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化妝品“線上凈網線下清源”風險排查處置工作,嚴厲打擊網絡經營化妝品違法犯罪,整頓和規范化妝品市場秩序。
方案要求,在摸清本轄區內化妝品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和化妝品網絡銷售者底數、建立登記臺賬的基礎上,組織轄區內化妝品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和網絡銷售者全面開展自查,督促化妝品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并執行平臺內化妝品經營者實名登記、發現違法制止和報告、停止提供電子商務平臺服務等制度;督促化妝品網絡銷售者貫徹落實《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索證索票和臺賬管理規定》。加強對平臺經營者和網絡銷售者的化妝品監管法規知識培訓,引導其嚴格履行法定義務、守法規范經營。
還將清查入網銷售的化妝品生產經營者的產品及信息,集中排查清理本轄區化妝品網絡銷售者、化妝品電子商務平臺銷售的非法添加禁用物質化妝品、假冒化妝品、無證生產的化妝品、未取得批準文號的特殊用途化妝品、未經備案的非特殊用途化妝品、經國家藥監局或者省級藥監局公告或者通告不符合國家化妝品衛生標準的化妝品、國家藥監局或者省級藥監局通知暫停或者停止銷售的化妝品、違法宣稱藥妝、EGF(表皮生長因子)、干細胞等的化妝品等。
對化妝品網絡銷售者、化妝品電子商務平臺上展示的化妝品違法宣稱功效信息進行排查、清理,主要包括:藥妝、EGF(表皮生長因子)、干細胞、細胞提取液、胎盤提取液等。嚴格區別消毒產品、保健食品等非化妝品產品的網絡銷售分區,排查清理以非化妝品產品冒充化妝品銷售的信息。對在網絡銷售過程中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醫療作用、以引人誤解或者混淆的企業名稱或者商標等代替產品名稱進行宣傳的化妝品信息,予以集中清理。
對化妝品網絡銷售者、化妝品電子商務平臺上展示的化妝品生產企業信息和產品資質信息進行排查清理。及時核對國家藥監局對應的數據查詢頁面,對已吊銷、冒用其他企業生產許可證、超過有效期未辦理延續的企業資質信息,以及已撤銷、冒用其他產品注冊或者備案信息、超過有效期未辦理延續的產品資質信息,予以集中清理。
同時,加大打擊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化妝品,將立即通報,督促網絡銷售化妝品交易平臺采取下架、封存等風險控制措施,并追根溯源。還將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加強跨地域跨部門協調聯動,建立健全線索通報、證據固定、案件協查等制度,著力構建長效監管機制。
據悉,活動將持續到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