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某,男,1962年生,自幼在長春讀書,博士畢業后在某中央國家機關工作,案發前任副巡視員。2003年至2006年任聯合國某環境監測部門秘書處(位于東南亞)負責人。2013年4月,姜某因涉嫌間諜犯罪被我國家安全機關抓獲。
2002年底,姜某被單位公派到聯合國某環境監測部門擔任負責人。由于職務提升、薪酬問題等原因,姜對組織不滿,情緒低落。2004年,一名以外交官身份為掩護的某國駐東南亞間諜人員利用公務活動之機和姜搭識。此后,對方對姜進行攀拉,逐步以金錢為誘餌,要求姜提供“信息”。2006年3月姜離任回國前,境外間諜亮明身份將姜策反。姜某回國后,利用經常出國的便利條件,多次與數名境外間諜人員秘密接頭,提供情報,接收間諜經費。境外間諜情報機關還給姜配備了專用間諜器材用于秘密聯絡。姜某出賣情報共獲約40萬美元,搜查時在其家中起獲美元、歐元、人民幣等多幣種現金,折合人民幣近200萬元。
姜某被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策反后,向對方提供了大量情報,內容涉及我核安全領域多方面情報信息;汶川地震、北京奧運會、日本福島核事故等重大事件中,我核設施安全有關情報信息;我與美、法等國開展核電項目合作,我核能開發與應用、氣候變化政策和內部考慮等情況,給我國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嚴重危害。經國家保密局對部分涉案文件資料進行密級鑒定,其中機密級、秘密級情報信息共20余項。
姜某作為國家部委司局級領導干部,在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的金錢利誘下,墮入間諜犯罪深淵,走上了一條不歸路,令人警醒。目前,姜某因間諜罪被依法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