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延長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各成員單位:
根據省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氣象中心最新會商,4月26日-4月30日期間,我市受持續偏南風影響,濕度較大,風力較小,擴散條件整體不利。按照省大氣辦《關于推遲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解除時間的通知》(冀氣領辦[2019]72號)要求,市重污染天氣應對指揮部決定,將4月20日啟動的全市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的解除時間,由4月25日24時推遲至4月30日24時。
市中心城區環城路以內以及各縣(市)區城區,周一至周五7時至20時,采取2個車牌尾號一組輪換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非營運小(輕、微)型汽車(含本地臨時車牌,不含外地車牌)通行,限行分組與北京市保持一致,尾號是字母的以最后一個數字為準,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4月26日禁行尾號4和9,4月27日、28日不限行,4月29日禁行尾號5和0,4月30日禁行尾號1和6。其他應急減排措施按照4月19日市政府下發的《關于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要求執行。
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各成員單位要立即將本《通知》要求傳達到相關單位和企業,確保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位。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