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今春嚴峻的防火形勢,遵化市組織森林防火隊員進行防火演練。 劉滿倉 攝
長城網訊(記者吳新光)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森林草原資源是全社會的共同財富,森林草原防火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關心參與森林草原防火,保護寶貴的森林草原資源,就是保護我們共同的綠色家園。近日,河北省林業和草原局、共青團河北省委聯合發出森林草原防火倡議書,希望全省各族人民、廣大青少年朋友們共同遵守森林草原防火各項規定,樹立起愛林護林光榮、縱火毀林可恥的觀念,積極參與森林草原防火,嚴防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共同保護森林草原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倡議書說,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內嚴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十不準”規定。即不準攜帶火種進山;不準在林區野外野炊、燒烤;不準在林區野外燒火取暖;不準在林區野外上墳燒紙、燒香;不準在林區野外吸煙、亂扔煙頭;不準在林區野營、登山、祭祀等活動時用火;不準在林區野外燒柴積炭、燒灰積肥;不準在林區野外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不準在林區野外燒地邊、田埂、秸稈、柴草樹葉;不準在林區野外燒火驅蜂驅獸。
大力倡導文明祭祀。通過獻一束花、植一棵樹、清掃一次墓碑等形式追思先人,告別祭祀用火陋習、倡導文明祭祀新風尚。
倡議全省各族人民、廣大青少年朋友們積極宣傳森林草原防火。主動向身邊人宣傳護林防火知識,使廣大群眾知曉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規,了解森林草原防火知識,掌握安全避險常識,營造人人關注森林草原防火,人人參與森林草原防火的濃厚氛圍。
倡議書說,發現野外違規用火的,應當自覺制止和舉報。發現森林草原火情,要首先保障自身安全,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或撥打森林草原防火報警電話12119報警。嚴禁組織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人員參加森林草原火災撲救。
凡違反野外用火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森林防火條例》《草原防火條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規定》有關規定,依法給予警告、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凡違規用火引發森林草原火災造成損失的,除依法賠償損失外,還將承擔由此產生的撲火費用;觸犯刑律的,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