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
關于延長機動車單雙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唐政通字〔2018〕15號
經市環保指揮中心與市氣象臺聯合會商預測,近日我市氣象條件持續不利于污染物擴散。為進一步實現污染天氣削峰降級,決定延長當前執行的機動車單雙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2018年12月21日至31日(含周六、日),每日7時至20時,市中心區和各縣(市)區城區,實行非營運小(輕、微)型汽車單雙號限行措施,即:按車牌尾號單日單號通行,禁行雙號車輛;雙日雙號通行,禁行單號車輛;車牌尾號為字母或漢字的,以車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為準(含本地臨時車牌,不含外地車牌)。
二、12月21日至31日,城市公交車實行免費乘車。
三、12月21日至31日,市中心區和各縣(市)區城區,全天禁止大型貨車(含持有通行證)、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上路行駛。
四、市中心區范圍:由大慶道(不含)、開越路(不含)、南湖大道(不含)、唐安路(不含)合圍內的區域。
五、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許在禁止通行范圍內道路行駛:(一)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和軍車;(二)持有市區貨車通行證的郵政專用車(含特快專遞車)、燃油(氣)運輸車和鮮活產品運輸車(即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包括新鮮蔬菜、水果,鮮活水產品,活的畜禽,新鮮的肉、蛋、奶等);(三)車身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執法任務的行政執法車;(四)作業期間的保險查勘車、殯儀館殯葬車、專用清障車、灑水車、掃路車、護欄清洗車、吸污車、垃圾清運車;(五)懸掛合法車牌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殘疾人專用汽車(殘疾人駕駛)。
六、2019年1月1日及以后,繼續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實行機動車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18〕10號)執行每天禁行兩個尾號限行措施。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