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近日,省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實施意見》。
意見明確中央調劑基金上解下撥辦法,并調整省級統籌基金補助辦法。自2019年起,省在撥付各市省級統籌基金補助和中央調劑基金后,各市養老保險基金缺口由當地政府承擔。由省本級移交設區的市管理的原中央行業統籌企業,視情況給予省級統籌基金補助。省將統一接收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補助資金,年底統一據實撥付各市。
建立周轉金增長激勵機制。意見提出,2018年末暫存各市的省級統籌基金結余,留足2個月基金支出額作為周轉;不足2個月基金支出的,由省予以補足。2019年及以后年度,年末基金結余達不到當年2個月基金支出額的,由市籌資補足;年末基金結余超出2個月基金支出額的部分,留存市統籌安排使用。省、市、縣(市、區)三級政府要建立風險儲備金,專項用于補充社會保險基金。
建立健全考核獎懲機制。意見提出,各級政府承擔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籌集、彌補基金缺口、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保證基金安全的主體責任。同時將企業養老保險擴面、征繳和確保養老金發放等指標列入市、縣(市、區)黨政領導班子和主要領導干部工作實績考核、縣域經濟發展增比進位考核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及督察。
以靈活就業人員、中小微企業和農民工、新業態從業人員為重點,集中開展全民參保宣傳月活動。運用政務信息資源交換共享平臺和全民參保基礎數據庫,實現精準擴面,到2020年基本實現全覆蓋。大力推廣網上經辦,微信、網銀繳費,提高征繳效率。通過與企業納稅工資比對,夯實繳費基數,對用人單位未按相關規定參保、未如實申報繳費基數且拒不整改的,依法實施失信聯合懲戒。
嚴格執行退休審批程序,堅決制止違規辦理提前退休行為。超范圍、超標準動用基金的,對相關人員嚴肅問責,依法追回基金并相應扣減省級統籌基金補助。人社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重復領取、死亡冒領、提前退休等專項核查工作,對以欺詐、隱瞞、偽造證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騙取養老保險待遇的,依法予以追回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記者 邢杰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