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雄安新區工作委員會
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
關于印發《河北雄安新區實行河湖長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雄縣、容城、安新縣委和人民政府,新區各部門,雄安集團,省直駐新區各工作組:
現將《河北雄安新區實行河湖長制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河北雄安新區工作委員會
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
2018年9月3日
河北雄安新區實行河湖長制工作方案
生態文明建設是關系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根本大計。全面推行河湖長制是落實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內在要求,是解決新區復雜水問題、維護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舉措,是完善水治理體系、保障國家水安全的制度創新。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廳字〔2016〕42號)、《關于在湖泊實施湖長制的指導意見》(廳字〔2017〕51號)精神,按照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北省實行河長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冀辦字〔2017〕6號)、《河北省貫徹落實〈關于在湖泊實施湖長制的指導意見〉實施方案的通知》(冀辦字〔2018〕40號)要求,建立健全河湖管理體制機制,結合雄安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以實現“打造優美生態環境,構建藍綠交織、清新明亮、水城共融的生態城市”為目標,充分考慮新區和白洋淀生態環境的特殊性和復雜性,以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為主要任務,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對河流湖泊管理保護的主體責任,在新區全面實行河湖長制,統籌做好部署、推進、督察、考核等工作,確保河湖長制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在新區構建責任明確、分級管理、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為維護河流湖泊健康生命、實現河流湖泊功能永續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
牢固樹立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正確處理河湖管理保護與開發利用的關系,注重河湖生態修復與休養生息,堅持紅線管理,依法治河管河、保護優先,科學開發,提升河湖功能,維護良好生態,實現人水和諧。
(二)堅持黨政領導,協調聯動。
把全面實行河湖長制作為各級黨委政府創新水治理體系的重要任務,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健全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責任體系,實行分級負責,明確各級河長湖長職責,完善工作制度,形成河長湖長主抓、部門協調聯動、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三)堅持屬地管理,社會共治。
按照“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的要求,實行分級負責,屬地管理,逐級負責,河流實行逐級逐段負責,白洋淀實行網格化管理,明確河長湖長職責,強化河湖屬地化管理保護責任,調動社會力量聯防聯控,構建協調聯動、社會參與、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四)堅持問題導向,精細管理。
把解決河道行洪不暢和白洋淀生態脆弱、水體污染等突出問題作為河湖治理的重要內容,針對不同區域、不同河湖實際情況,統籌上下游、左右岸,統籌城市與鄉村,統籌水域與岸線,“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精準發力,靶向治療。
(五)堅持法治理念,依法管護。
把加強法治建設作為根本保障,牢固樹立法治理念,切實將涉及河湖活動納入法治化軌道,建立健全河湖岸線管護、侵占河湖退出、占用河湖補償等法律法規。依法治理依法管理,強化監管巡查,加強涉河湖案件執法,嚴肅查處涉河湖違法違規活動。
(六)堅持監督考核,激勵問責。
把監督考核和責任追究作為推進河湖長制落實的重要抓手,建立監督、考核和問責制度,實行日常檢查、專項督查、年度考核,建立獎懲機制,壓實河長湖長責任,促進工作落實。縣級及以上河長湖長負責對相應下一級河長湖長進行考核,形成源頭嚴防、過程嚴管,損害嚴懲、責任追究的分級治理體系。
三組織體系
(一)組織形式
結合自然河流湖泊水系與行政區域,在新區全面建立健全新區、縣、鄉、村四級河長湖長體系。
新區設立總河湖長,由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在新區13條主要河流和白洋淀設立新區級河長湖長,分別由新區黨工委、管委會負責同志擔任。新區黨政辦公室、黨群工作部、改革發展局、規劃建設局、公共服務局、綜合執法局、安全監管局、公安局、生態環境局、宣傳中心、雄安集團等分別為新區河長湖長安排1名技術參謀。
縣、鄉兩級設立總河湖長,由縣、鄉兩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縣、鄉、村對行政區域內各河湖分級分段分片設立河長、湖長,由本級負責同志擔任。各縣應結合本地實際,將湖長制納入已建設完成的河長制,進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完整的河湖長制體系。
新區、縣兩級建立河湖長制工作機制,設立河湖長制辦公室,配備與工作任務相適應的人員力量。
(二)健全白洋淀湖長體系
按照《河北省實行河長制工作方案》,全省35個湖泊已明確了河長,根據中央和省關于實施湖長制的原則和要求,對已設立的各級總河長名稱統一調整為總河湖長,在原湖泊設立的河長名稱統一調整為湖長,在河長制體系中健全新區、縣、鄉、村四級湖長體系。白洋淀是新區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華北地區最大、最典型的淡水湖泊,新區、縣和涉及的鄉鎮都要分級分區設立湖長,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實行網格化管理,確保白洋淀管理范圍內每一塊區域都有明確的責任主體。
(三)明晰河長湖長職責
新區總河湖長對新區河湖管理保護負總責,對雄安新區河湖長制工作進行總督導、總調度。重點對河湖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河道防洪保安、執法監管等工作進行安排部署、組織協調、督導調度,及時研究解決河湖管理重點難點問題。
縣級總河湖長在新區總河湖長、河長、湖長領導下,對本行政區域內河湖管理保護負總責,參照新區總河湖長職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河湖長制工作。在河長制已經明確河長對總河長負責、下級河長對上級河長負責和部門分工負責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湖長對總河湖長負責、下級河長湖長對上級河長湖長負責、入湖河流最高層級河長對湖泊第一責任湖長負責。
新區、縣、鄉三級河長湖長是所轄河湖保護管理的直接責任人,對分管的河湖管理保護工作負領導責任。負責指導、協調所分管河湖保護管理工作,檢查督導下級河長湖長和本級有關責任部門履行職責;組織研究加強河湖管理工作措施,協調解決河湖管理重大問題;組織協調上下游、左右岸進行聯防聯控;組織對超標排污、侵占河道、圍墾河湖、傾倒垃圾、非法采砂、電毒炸魚等突出問題依法進行清理整治;協調處理涉水突發問題;對河湖管理績效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
村級河長湖長的職責由所在縣予以明確。
技術參謀是河長湖長的助手,負責收集河流湖泊基礎資料,協助河長湖長制定“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探索委托技術支承單位共同完成“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的編制工作),制定河流湖泊年度工作計劃,開展日常巡查,發現問題,協調解決問題;協助河長湖長履行指導、協調、監督和考核職能;負責河湖長制辦公室與河長湖長的溝通聯絡。
新區河湖長制辦公室、縣級河湖長制辦公室主要職責是督導落實上級會議、文件精神、本級河長湖長會議議定的事項及總河湖長、河長湖長的指示批示,組織編制年度計劃和工作要點,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計劃和措施,負責組織協調、調度督導、檢查指導、信息發布和意見反饋等工作,組織制定相關制度及考核辦法,組織實施河湖長制工作考核。
(四)明確責任分工
實行河長湖長對總河湖長負責、下級河長湖長對上級河長湖長負責和部門分工負責的河長湖長責任分工制度。
根據實行河湖長制工作需要,按照省級部門責任分工和《河北省河長制湖長制主要任務責任分工方案》,對應明確新區責任部門和分工。
黨政辦公室主要負責:一是負責對縣、鄉實行河湖長制情況進行督導檢查。二是負責河流湖泊保護管理規范性文件的審查修改工作。
黨群工作部主要負責:一是負責河湖自然資源資產審計。二是負責將河湖長制考核結果作為雄安新區黨工委對三縣黨政班子和主要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改革發展局主要負責:一是負責會同相關部門協調推進重要河湖綜合整治規劃和重點項目實施,爭取國家、省投資和政策支持。二是負責統籌落實河湖管理保護執法監管經費,保障河湖管理范圍劃定、岸線保護和利用規劃編制等基礎性工作開展。積極推進建立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拓寬河湖管理保護資金籌措渠道,形成公共財政投入、社會融資、貼息貸款等多元化投資格局,推進政府購買服務。三是負責組織工業企業開展技術改造,推進節水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應用,協助推動部門間河湖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共享。
規劃建設局主要負責:一是負責協調推進城市污水收集與處理、黑臭水體治理和生活垃圾處理等綜合治理工作。二是負責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加強河湖岸線用途管制,推進河湖管理范圍內的土地確權工作。三是負責協調處理交通設施與河道防洪安全有關事宜,監管交通運輸及港口碼頭污染防治。四是負責推進生態公益林和水源涵養林建設,推進河湖岸線綠化和濕地保護修復。五是負責依法劃定河湖管理范圍,嚴格控制開發利用行為,將湖泊及其生態緩沖帶劃為優先保護區,依法落實相關管控措施。六是負責實行河湖岸線分區管理,科學編制重要河湖岸線保護和利用規劃,劃定岸線保護區、保留區、控制利用區、可開發利用區,明確分區管理保護要求,強化岸線用途管制和節約集約利用,嚴格控制開發利用強度,最大程度保持河湖岸線自然形態。七是負責強化沿河沿湖土地開發利用和產業布局管控,并與岸線分區要求相銜接,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預留空間。八是負責根據雄安新區總體規劃及保護需要,嚴格白洋淀空間用途管控。九是加大白洋淀匯水范圍內城市管網建設和初期雨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提高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十是負責推進白洋淀水環境綜合整治相關工作。十一是負責以生活污水處理、生活垃圾處理為重點,綜合整治農村水環境。十二是負責結合城市總體規劃,因地制宜建設親水生態岸線,實現河湖環境整潔優美、水清岸綠。十三是負責依據規劃穩步實施退耕還湖還河還濕,恢復河湖水系的自然連通,加強水生生物資源養護,提高水生生物多樣性。十四是按照《白洋淀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規劃》要求,對白洋淀結合上游河道治理,實施“治污”“清淤”“補水”“搬遷”等綜合治理措施。十五是負責組織編制重要河湖岸線保護和利用規劃,制定河道防洪排澇標準、河道清障方案。十六是負責加大外調水力度,最大限度增加入湖水量,維持湖泊基本生態用水和合理水位。十七是負責加強農村河道清淤疏浚、環境治理。十八是負責推進河湖水生態修復和保護,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濕地等水源涵養空間。十九是負責開展重要河湖健康評估。二十是負責加大對生態環境良好湖泊的保護力度,加強湖泊水資源調控,進一步提升湖泊生態功能和健康水平。
公共服務局主要負責:一是負責指導和組織開展中小學生河湖保護管理教育活動。二是負責協調推進農業面源、畜禽養殖和水產養殖污染綜合整治和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三是負責指導、監督農村衛生改廁和飲用水衛生監測。四是負責指導有關河湖管理保護方面的文藝作品創作和生產,負責河湖管理范圍內文物保護工作。五是負責嚴格涉河建設項目活動監管。嚴格控制跨河湖、穿河湖、臨河湖建筑物和設施建設,確需建設的重大項目和民生工程,要優化工程建設方案,采取科學合理的恢復和補救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對河湖防洪的不利影響。六是負責落實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嚴格水資源管理。七是負責實行湖泊取水、用水、排水全過程管理,從嚴控制湖泊水資源開發利用。八是負責在平原湖泊匯水流域加快農業、工業和城市節水技術改造,提高用水效率,優化水量調度。九是負責以市場化、專業化、社會化為導向,加快培育維修養護、河道保潔等市場主體,大力推進河湖管理保護政府購買服務。
綜合執法局主要負責:一是建立健全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二是配合司法部門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制度,建立依法管理河湖的長效機制,嚴厲打擊河湖違法行為。三是充分發揮綜合執法體制優勢,依法負責河湖環境保護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安全監管局主要負責:一是負責河湖工程建設及涉河涉湖作業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二是加強對河流湖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協調工作。三是負責參與、組織、協調對河湖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紀工委監察組主要負責:一是負責按照紀檢監察有關規定,對落實河湖長制和加強河湖管理保護中的失職失責人員或行為依法進行調查、巡察、監督和問責。二是負責對造成河湖面積萎縮、水體惡化、生態功能退化等生態損害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三是負責對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導致水環境質理惡化,造成嚴重后果的領導干部,要終身追究責任。
公安局主要負責:依法打擊危害河湖管理保護和危害水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
生態環境局主要負責:一是負責水污染防治的統一監督指導,落實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建立和完善防治河湖水污染工作考核機制并組織實施。二是負責推進《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實施,針對河湖水污染存在的突出問題,分類施策、分類整治。三是負責主持河湖共治,統籌湖泊與入湖河流的管理保護和治理,加強入河入湖水質監管,落實污染物達標排放要求,嚴格控制入湖污染物總量。四是負責加強入河湖污染源排查,嚴格治理工礦企業污染、城鎮生活污染、畜禽養殖污染、農業面源污染、內源污染等,改善水環境質量。五是負責嚴格落實排污許可證制度,將治理任務落實到湖泊匯水范圍內各排污單位。六是負責推進水環境治理網格化和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水環境風險評估排查、預警預報與相應機制。七是負責實行湖泊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造成湖泊面積萎縮、水體惡化、生態功能退化等生態損害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八是負責實行環境信用管理,對違法排污造成河湖水體污染的單位實施多部門聯合懲戒,并記入社會誠信“黑名單”。九是負責科學布設入湖河流水質、水量、水生態等監測站點,利用衛星遙感、無人機、視頻監控等技術,加強對河湖變化情況的動態監測,并將有關信息納入河湖長制信息管理平臺,不斷完善監測體系和分析評估體系。對跨行政區域的湖泊,上級有關部門要加強監測,為量化考核湖泊治理保護成效提供技術和數據支持。十是負責實行河湖污染舉報獎勵制度,鼓勵支持公眾參與河湖保護。十一是負責強化水環境質量目標管理,按照水功能區確定各類水體的水質保護目標,切實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開展飲用水水源地安全達標建設,依法清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筑和排污口。
宣傳中心主要負責:一是負責加強河湖保護管理的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二是大力宣揚實行河湖管理保護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和經驗做法,積極開展河湖保護公益活動,強化宣傳輿論引導,營造河湖管理保護良好氛圍。指導有關河湖管理保護方面的文藝作品創作。三是面向公眾開展河湖科普宣傳教育,動員公眾參與河湖保護和相關知識傳播,普及河湖科學知識。
(五)成立雄安新區河湖長制工作領導小組
為全面推進新區河湖長制工作,成立以陳剛同志為組長的雄安新區河湖長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做好部署、推進、督察、考核等工作,確保河湖長制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制定轄區內的河湖長制相關政策和制度,及時掌握新區內河流、湖泊有關情況,重點做好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河道防洪保安、執法監管等工作,研究解決河湖管理重點難點問題。
組長:陳剛 省委常委、副省長,雄安新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第一副組長:劉寶玲 雄安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
常務副組長:傅首清 雄安新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副 組 長:劉春成 雄安集團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張玉鑫 雄安新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吳海軍 雄安新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路立營 雄安新區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監察組組長
牛景峰 雄安新區黨群工作部部長
于振海 雄安新區綜合執法局局長
王紀平 河北雄安新區規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巡視員,雄安新區黨政辦公室主任
曹海波 省環境保護廳環境監察專員,雄安新區生態環境局局長
安增奇 雄安新區公安局局長
邊建國 省委宣傳部部務會成員、副巡視員,雄安新區宣傳中心主任
張 強 雄安新區首席信息官
翟 偉 雄安集團董事、副總經理
栗 欣 雄安新區安全監管局局長
(六)設立雄安新區河湖長制辦公室
設立雄安新區河湖長制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新區公共服務局,在新區河湖長制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日常工作,負責協調推進、督導落實新區河長湖長確定的具體事項。組織制定相關制度及考核辦法,并具體組織實施。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雄安新區河湖長制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兼任各河長湖長的技術參謀,并負責日常溝通聯絡。
主任:傅首清(兼)
常務副主任:李守勇 雄安新區公共服務局副局長
副 主 任:任達治 雄安新區黨政辦公室副主任
劉鳳嶺雄安新區黨群工作部副部長
丁進軍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副局長
趙豐東雄安新區規劃建設局副局長
李 強雄安新區綜合執法局副局長
田 雨雄安新區安全監管局干部
孟志剛雄安新區公安局刑偵支隊負責人
程 鋼雄安新區生態環境局副局長
韓德強雄安新區黨政辦公室副主任、宣傳中心副主任
李道峰雄安集團生態建設公司副總經理
四主要任務
(一)加強水資源保護。
落實水資源開發利用、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嚴格水資源管理。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深層地下水超采區、生態脆弱地區嚴格限制發展高耗水項目,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實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堅持節水優先,加大農業、工業和城市節水技術改造力度,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堅決遏制用水浪費。嚴格水功能區管理監督,根據水功能區劃確定的河流水域納污容量和限制排污總量,落實污染物達標排放要求,切實監管入河湖排污口,嚴格控制入河湖排污總量。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強化白洋淀水資源保護。大力實施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及國家節水行動,堅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實行取水、用水、排水全過程管理,從嚴控制白洋淀水資源開發利用。加快農業、工業和城市節水技術改造,提高用水效率,優化水量調度,加大外調水力度,最大限度增加入白洋淀水量,維持基本生態用水和合理水位。
(二)加強河湖水域岸線管理保護。
統籌協調推進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處理好河湖管理保護與開發利用關系,科學編制重要河湖岸線保護和利用規劃,劃定岸線保護區、保留區、限制開發區、開發利用區、嚴格空間用途管制。加強農村河道清淤、環境整治。加強河湖日常管理,嚴格涉河建設項目活動監管,嚴禁以各種名義侵占河道、圍墾湖泊、非法采砂,對河道湖泊非法采砂,非法障礙開展清理整治,恢復河湖水域岸線生態功能。實行湖泊岸線分區管理,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2020年底前,完成重要湖泊岸線保護和利用規劃編制,科學合理劃分保護區、保留區、控制利用區、可開發利用區,明確分區管理保護要求,強化岸線用途管制和節約集約利用,嚴格控制開發利用強度,最大程度保持河湖岸線自然形態。強化沿湖土地開發利用和產業布局管控,并與河湖岸線分區要求相衡接,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預留空間。
(三)嚴格白洋淀水域空間管控。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依法劃定白洋淀管理范圍,2020年底前完成劃界工作,嚴格控制開發利用行為,將生態緩沖帶劃為優先保護區,依法落實相關管控措施。嚴禁以任何形式圍墾、違法占用白洋淀水域,2020年底前退出非法擠占的管理范圍。嚴格控制跨淀、穿淀、臨淀建筑物和設施建設,確需建設的重大項目和民生工程,要優化工程建設方案,采取科學合理的恢復和補救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對白洋淀的不利影響。嚴格管控淀區圍網養殖、采砂等活動。流域、區域涉及白洋淀開發利用的相關規劃應依法開展規劃環評,淀區管理范圍內的建設項目和活動,必須符合相關規劃并科學論證,嚴格執行工程建設方案審查、環境影響評價等制度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根據雄安新區總體規劃及保護需要,嚴格白洋淀空間用途管控。
(四)加強水污染防治。
加大推進《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實施力度,針對河流湖泊水污染存在的突出問題,分類施策、分類整治。大力推進水污染防治工作,針對河湖水污染存在的突出問題,分類施策、分類整治。對水污染嚴重、水生態惡化的河湖,提高岸上、水上和點源、面源防污治污標準,實施系統治理,嚴格考核獎懲;對城市河湖水系,實施水系連通,持續開展“清河、潔水”行動,加大黑臭水體治理。加強排查入河湖污染源,嚴格治理工礦企業污染、城鎮生活污染、畜禽養殖污染、水產養殖污染、農業面源污染,改善水環境質量。堅持河湖共治,統籌湖泊與入湖河流的管理保護和治理,加強入湖河流斷面水質監管,落實污染物達標排放要求,嚴格控制入湖污染物總量。白洋淀要于2018年底前完成入湖污染源全面排查,制定實施限期整治方案,明確年度入湖污染物削減量,逐步改善湖泊水質,到2020年,淀區現有考核斷面水質基本達到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Ⅲ—Ⅳ類標準。嚴格落實排污許可證制度,將治理任務落實到新區匯水范圍內各排污單位,加強對白洋淀區周邊及入淀河流企業污染、城鎮生活污染、畜禽養殖污染、農業面源污染、內源污染等綜合防治。加大新區匯水范圍內城市管網建設和初期雨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提高污水收集處理能力。
(五)加強水環境綜合整治。
強化水環境質量目標管理,按照水功能區確定各類水體的水質保護目標,切實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開展飲用水水源地安全達標建設,依法清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強河湖綜合整治,推進水環境治理網格化和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水環境風險評估排查、預警預報與相應機制。結合雄安新區總體規劃,因地制宜建設親水生態岸線,實現河湖環境整潔優美、水清岸綠。以生活污水處理、生活垃圾處理為重點,綜合整治農村水環境,推進美麗鄉村建設。以市場化、專業化為導向,加快培育維修養護、河道保潔等市場主體,大力推進河湖管理保護政府購買服務。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和美麗鄉村建設,接照《河北省河湖清理行動方案》,2018年開展河湖清理行動,清除垃圾、清理違障、清潔水質。推進白洋淀水環境綜合整治,依法取締湖泊內網箱養殖,合理控制旅游開發,有計劃的推進淀區內移民搬遷,科學合理實施生物凈化、生態清淤,因地制宜加大白洋淀引排水能力,增強水體的流動性,改善水環境。
(六)加強水生態修復。
重點推進地下水超采區、水源功能涵養區、河流源頭區的河湖水生態修復和保護,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濕地等水源涵養空間。依據規劃穩步實施退耕還湖還河還濕,恢復河湖水系的自然連通。開展河湖健康評估。積極推進建立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加強水土流失預防監督和綜合整治,建設生態清潔型小流域,維護河湖生態環境。加強白洋淀水生生物保護,科學開展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生物多樣性。因地制宜推進白洋淀生態岸線建設、濱湖綠化帶建設、沿湖濕地公園和水生生物保護區建設。按照《白洋淀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規劃》要求,結合上游河道治理,在白洋淀實施“治污”“清淤”“補水”“搬遷”等綜合治理措施。
(七)加強執法監管。
認真貫徹落實《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河北省環境保護條例》《河北省濕地保護條例》等法規,加大河湖管理保護力度。在雄安新區建立健全入白洋淀河流所在行政區域的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推進河湖管理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機銜接,嚴厲打擊涉河涉淀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清理整治圍墾湖泊、侵占水域、傾倒垃圾以及非法排污、養殖、采砂、設障、捕撈、取用水等活動。集中整治河湖岸線亂占濫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問題。建立日常監管巡查制度,實施河湖動態監管。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和制度性保障。
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統籌協調,推動河湖長制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進一步完善河長湖長主導、部門聯合、分級負責、社會參與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各級河長湖長要及時召開河長湖長會議、開展巡查調研,研究河湖管理保護工作,及時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對于河長湖長履行上述職責、開展相關工作的情況,建立河湖長履職報告制度,新區各級河長湖長每季度報告一次履職盡責情況,由新區河湖長制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后向新區河湖長制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并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相關責任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聯動,形成河湖保護的強大合力。各縣在實行河長制過程中出臺的河長會議、信息共享、河長名單公告、督導檢查、考核獎懲等配套制度均適用于湖長制,形成完整的河湖長制度,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實施情況及時修改并認真執行。
(二)創新制度機制和績效考評。
新區將積極構建六項制度、兩大機制,為實行河湖長制提供制度保證。建立河長湖長名單公告制度,新區、縣兩級分別向社會公告行政區域內各河湖的河長湖長名單;建立河湖管理會議制度,包括黨委或政府專題會議、河長湖長會議、部門聯席會議等。黨委或政府專題會議每年至少召開1次或根據需要召開,河長湖長會議至少每半年召開1次,研究協調解決河湖管理保護重點難點問題,部門聯席會議定期召開,通報河湖管理保護情況,會商協調部門配合的相關工作;建立河湖信息共享制度,由河湖長制辦公室收集匯總河湖管理保護基礎信息,建立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對河湖長制實施情況和河長湖長履職情況進行調研督查;建立績效考核評價制度,自上而下對年度河湖管理保護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建立河湖管理獎懲制度,依法依規對實行河湖長制、加強河湖管理保護進行獎懲。依托六項制度,逐步形成雄安新區管總、縣鄉分級負責的責任機制和公平公正激勵問責的獎懲機制。
(三)落實資金保障和拓寬資金籌措。
河湖保護修復是社會公益事業,各級政府要把河湖管理保護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各級財政要落實資金,保障河湖管理范圍劃定、岸線保護和利用規劃編制等基礎性工作開展。積極拓寬河湖管理保護資金籌措渠道,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形成公共財政投入、社會融資、貼息貸款等多元化投資格局,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按照中央政策要求,各級財政要積極落實河湖管理保護、執法監管經費。
(四)嚴格考核問責和加強督導檢查。
新區三縣要將湖長制實施情況納入河長制考核體系,形成河湖長制督導檢查、考核獎懲等制度體系。新區將加強對各級各部門河湖長制工作落實情況進行通報和督導檢查,對重點難點問題掛牌督辦。各級要建立健全河湖長制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實行差異化績效評價考核,并將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作為考核的重要參考。明確考核目標,嚴格考核程序,將考核內容納入雄安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對各縣年度考核評價體系和生態補償考核機制。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造成淀區面積萎縮、水體惡化、生態功能退化等生態損害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對因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河道環境遭到嚴重破壞或未完成工作目標而造成重大影響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實行環境信用管理,對違法排污造成河湖水體污染的單位實施多部門聯合懲戒,并記入社會誠信“黑名單”。
(五)強化技術支撐和科學決策。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于2018年底前完成淀區基本情況調研摸排,建立“一湖一檔”,針對白洋淀的自然特性、功能屬性和存在的突出問題,因湖施策,科學制定“一湖一策”方案。科學布設入淀河流及白洋淀水質、水量、水生態等監測站點,積極利用衛星遙感、無人機、視頻監控等技術,加強對白洋淀變化情況的動態監測,并將有關信息納入河湖長制信息管理平臺,不斷完善監測體系和分析評估體系。雄安新區將加強對跨行政區域的河湖的監測,為量化考核河湖治理保護成效提供技術和數據支持。
(六)加強社會監督和推動社會參與。
及時公布河湖管理信息,通過多種方式向社會公告河長湖長名單、職責以及管護目標等內容,接受群眾監督,充分發動群眾的參與意愿,做到全民知曉、全面參與、全民監督。聘請社會監督員,對河湖治理和管理保護效果進行監督和評價。大力宣揚實行河湖長制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和經驗做法,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國水周”“國際濕地日”“世界環境日”等活動,面向公眾開展河流湖泊科普宣傳教育,利用互聯網、移動媒體等媒介,普及河流湖泊科學知識。實行污染舉報獎勵制度,鼓勵支持公眾參與河湖保護。抓好中小學生河湖保護知識教育,樹立河流湖泊保護意識。組織開展河湖保護志愿者行動,動員公眾參與河流湖泊保護和相關知識傳播,積極開展河湖保護公益活動,強化宣傳輿論引導,營造全社會愛護河流湖泊、保護河流湖泊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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