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北京市旅游委與天津市旅游局、河北省旅游委在北京共同簽署《京津冀地區旅游信用協同監管合作備忘錄》,推動京津冀旅游行業建立統一的誠信體系和信用獎懲聯動機制。
根據備忘錄,三地將搭建京津冀旅游信用信息監管平臺,實現信用信息互聯互通,以“北京市旅游行業信用監管平臺”為依托,著力打造“京津冀旅游信用”板塊,建立統一的信用數據架構和接口標準,逐步建立京津冀地區旅游企業名錄和從業人員信用檔案,實現跨區域旅游信用信息的查詢和共享。
建立京津冀信用信息聯合發布機制,實現旅游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旅游投訴等信用信息的聯合發布,增強旅游失信企業、失信從業者以及旅游不文明游客在京津冀區域內的社會公開,加大聯合懲戒力度。促進京津冀信用監管的協同和分級分類,提升監管效能,建立京津冀旅游行業一體化的信用監管聯動機制、預警機制和信用等級動態評價機制,對跨區域嚴重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措施。
擴大信用信息跨區域共享和應用,進一步發揮“旅游信用”約束和促進作用,不斷擴大“旅游信用”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的共享和應用。強化信用信息作為政府決策和管理的重要依據,逐步拓寬“京津冀旅游信用信息”在企業融資信貸、政府采購、行業準入、評星定級、表彰獎勵、接待保障、宣傳推廣、資金支持等方面的參考作用。引導京津冀旅游企業和從業者樹立誠信經營意識,鼓勵旅游消費者參與信用監督,強化行業協會信用自律,營造京津冀旅游良好的信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