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看著眼前的“塔吊”,心情很郁悶。記者 胡曉梅 攝
長城網訊(記者 胡曉梅)還了快兩年房貸了,但是到了交房日期,房子依舊是一個“坑”。近日,網友王女士向長城新媒體集團“陽光網上直通車”平臺訴說了她買房買來的堵心事兒。
王女士介紹,2016年10月25日,她購買了位于石家莊市鹿泉區高新技術開發區鴻泉·潤龍灣的一套洋房,合同約定今年5月31日前交付該商品房。簽訂購買合同后的次月,王女士就開始按揭向銀行還房貸,直到今天,她已經還房貸快兩年了,可她買的房子還是一個“坑”。
對此,王女士感覺非常堵心,她告訴記者,自從她簽訂購房合同起,她就在所購商品房附近租了一套房子居住,天天看著蓋樓,天天盼著拿鑰匙,眼看著到了交房日期,可塔吊依舊杵在那里,地基處仍然是個“坑”。王女士郁悶地說:“跟我是同一期的高層都蓋起來了,為何我們這棟七層洋房蓋不起來?”
王女士認為,購房時該房產項目具有預售房許可證,為何房子遲遲不能交房?為什么還了快兩年房貸的房子還是蓋不起來?針對逾期交房的情況,可以要求賠償嗎?賠償多少是合理的呢?
“陽光網上直通車”平臺將繼續關注事件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