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惟邦本,本固邦寧。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黑惡勢力是危害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毒瘤,是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頑疾。
掃黑除惡進行時!今天,知識小講堂帶你來看掃黑除惡的五個關鍵詞。
關鍵詞一:“黑社會”
我國《刑法》第294條所規定,“黑社會”準確的叫法是“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刑法規定,“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應同時具備“組織特征”、“經濟特征”、“行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簡稱為“四個特征”)。
《關于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明確,由于實踐中許多黑社會性質組織并非這“四個特征”都很明顯,在具體認定時,應根據立法本意,認真審查、分析相互間的內在聯系,準確評價社會危害,做到不枉不縱。
關鍵詞二:“惡勢力”
在現實生活中,從“小混混”到“大惡棍”,從“小團伙”到“黑社會”,存在一個不斷發展演變的過程。打擊“惡勢力”體現了“打早打小”的司法政策。具有下列情形的組織,應當認定為“惡勢力”: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
關鍵詞三:“軟暴力”
近年來,糾纏、哄鬧等“軟暴力”,給受害人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較為隱蔽,比如,精神痛苦,消極財產損失(指財產增長、利用上的損失)。黑惡勢力為謀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響,有組織地采用滋擾、糾纏、哄鬧、聚眾造勢等手段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破壞經濟秩序、社會秩序,構成犯罪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相關規定處理。以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定罪處罰,或以敲詐勒索罪定罪處罰。
關鍵詞四:“保護傘”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中發現的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收受賄賂、瀆職侵權等違法違紀線索,應當及時移送有關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堅決依法嚴懲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職務犯罪。
關鍵詞五:“非法放貸討債”
在民間借貸活動中,如有擅自設立金融機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騙取貸款、套取金融機構資金發放高利貸以及為強索債務而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故意毀壞財物等行為的,應當按照具體犯罪偵查、起訴、審判。依法符合數罪并罰條件的,應當并罰。
對于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通過“虛增債務”“簽訂虛假借款協議”“制造資金走賬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轉單平賬”“虛假訴訟”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財產,或者使用暴力、威脅手段強立債權、強行索債的,應當根據案件具體事實,以詐騙、強迫交易、敲詐勒索、搶劫、虛假訴訟等罪名偵查、起訴、審判。對采用討債公司、“地下執法隊”等各種形式有組織地進行上述活動,符合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集團認定標準的,應當按照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或者犯罪集團偵查、起訴、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