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紀委和省委部署要求,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履行黨章和憲法賦予的職責,在扶貧領域專項治理中,持續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嚴肅查處違紀違法問題。5月29日,在省委外宣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省紀委監委通報了近期查處的10起扶貧領域違紀違法典型案件。
承德縣扶貧辦在扶貧項目驗收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劉杖子鄉南大洼村食用菌種植項目實施過程中,承德縣扶貧辦項目驗收工作人員沒有對棚室種植面積逐一測量,造成財政多撥付扶貧資金17萬余元。時任縣扶貧辦主任張占宏、副主任趙文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檢測培訓股股長王利民以及工作人員劉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張北縣鐵道村黨支部原書記賈亮非法占有扶貧項目補貼資金等問題。賈亮非法占有舍飼養豬扶貧項目補貼資金1.1萬余元,虛列開支套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0.99萬余元,在兌付村民危房改造補助款過程中收取感謝費。賈亮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
大廠回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筑節能辦公室主任何靜失職失責導致農房抗震改造補助資金被騙取問題。何靜在該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過程中審核把關不嚴,未按要求核實農房抗震改造對象家庭人口數,對不符合農房抗震改造建設標準的房屋予以驗收合格,致使農房抗震改造補助資金被騙取4.5萬元。何靜受到行政記過處分,涉案款被追繳。
阜平縣阜平鎮副科級干部田榮凱騙取扶貧資金問題。田榮凱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在承包阜平鎮黃岸底村棗樹管理項目期間,采取補簽虛假合同、提供虛假資料等方式,騙取扶貧資金8.38萬元。田榮凱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由副科級降為科員,違紀所得被收繳。
滄縣崔爾莊鎮東村村委會原主任劉孟春騙取低保問題。時任村委會主任劉孟春在明知其妻不符合申請低保條件的情況下,通過時任崔爾莊鎮民政所所長閆樹林、科員趙士新,鎮供銷社主任畢建新等人的幫助,弄虛作假為其妻辦理了低保。史淑江接替閆樹林擔任崔爾莊鎮民政所所長后,得知劉孟春妻不符合領取低保條件,但沒有及時向縣民政局報告并停發其低保金,致使劉孟春套取國家低保金累計1.82萬元。劉孟春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閆樹林、趙士新受到留黨察看一年、降低崗位等級處分,三人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畢建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史淑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沙河市贊善辦事處明德村村干部胡現海截留、騙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等問題。胡現海截留114名村民交納的養老保險金2.68萬元;通過提供虛假手續,截留、騙取國家危房改造補助資金6.47萬元。胡現海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館陶縣民政局在認定低保對象工作中失職失責問題。館陶縣民政局在核查低保對象信息過程中,審核把關不嚴,將不符合條件的185人認定為低保對象,致使6萬余元低保金被違規領取。該局低保科科長吳濤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分管領導宋書恒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赤城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路太忠對危房改造工作監管不力問題。時任赤城縣副縣長路太忠在分管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期間,對該局負責的危房改造工作監管不力,致使396.2萬元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和農房抗震改造補助資金被騙取、套取或超范圍發放。路太忠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武邑縣發展改革創新局落實國家以工代賑扶持政策不到位問題。武邑縣發展改革創新局在組織實施9個以工代賑項目過程中,未按照《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的規定聘用項目所在地農民工進行施工,而是將以工代賑勞務報酬發放給施工單位員工,侵害了應受賑濟農民工的利益。時任縣發展改革創新局局長趙立章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晉州市小樵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程月寒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不符合低保條件人員享受低保待遇問題。時任小樵鎮副鎮長程月寒在負責該鎮低保審核審批工作期間,對瞞報家庭信息的低保申請材料審核把關不嚴,致使不符合低保申請條件人員享受低保待遇。程月寒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以上10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直接損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啃食群眾獲得感,揮霍人民群眾對黨的信任。”省紀委常委、秘書長,省監委委員黃利鋒說,這些問題的發生,既有當事人黨紀法規意識淡漠的主觀原因,也有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監管責任缺位以及制度缺失等外在原因。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基層干部要從中認真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在脫貧攻堅等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工作中,認真貫徹執行政策規定,自覺遵守工作紀律,確保黨的好政策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