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5月6日訊(記者 駱梓炫)5月6日,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消息,對廊坊、承德、滄州3市通報的2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進行曝光。
廊坊市通報10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文安縣建設局村鎮股負責人劉芳失職失責問題。在2015年至2016年危房改造工作中,劉芳沒有對農村危房改造戶進行嚴格審查,致使不符合條件的15戶村民列為農村危房改造戶,并補助危房改造資金21.31萬元。劉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涉及危房改造補貼資金已由文安縣建設局全部追回,并上繳文安縣財政。
█廊坊市開發區社會發展局科員(三級主辦)周衛民審批超期問題。周衛民在為西柏村劉某、譚某低保申請審批工作中,未按規定時限及流程要求進行審批,且存在缺少區級公示等問題,違反了工作紀律。周衛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廊坊市廣陽區民政局、萬莊鎮、南街村低保申報審批弄虛作假問題。廣陽區萬莊鎮南街村村民周某申請低保,村“兩委”會議、鎮社會事務辦均未審查通過。受周某親屬請托,區民政局分管低保的副主任科員王寶印電話聯系,由南街村黨支部書記林鐵臣偽造虛假材料,經包村干部李健(明知虛假)簽字后上報萬莊鎮。鎮社會事務辦主任劉德珍攜虛假材料,由分管副鎮長王大方簽字后,直接提交區民政局王寶印。王寶印簽字蓋章后,交民政局低保股股長尹江秀直接審批通過。致使周某違規領取低保金4.71萬元。王寶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林鐵臣、李健、劉德珍、尹江秀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王大方受到行政警告處分。違規發放的低保金已由廣陽區民政局全部予以追回。
█香河縣原新華街道辦事處黨政辦主任李穎騙取危房改造款問題。李穎在任劉宋鎮建設辦主任期間,借申報危房改造的職務之便,將馬莊村李某申請的危房翻修申報材料私自修改成危房翻建改造材料。申請獲批后,李穎將撥付給李某的1.46萬元補助款只發放0.5萬元,剩余0.96萬元據為己有。李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騙取的補助款0.96萬元已全部追回,上繳香河縣財政。
█霸州市第一中學違規收取建檔立卡貧困生費用問題。霸州市第一中學違反河北省關于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的規定,未及時退還2016年收取的貧困生學費、住宿費、書費8.23萬元;2017年繼續收取貧困生學費、住宿費、書費3.48萬元。分管副校長劉永柱受到行政警告處分。違規收取費用已全部退回建檔立卡貧困生。
█大城縣第一中學違規收取建檔立卡貧困生費用問題。2017年6月,大城縣第一中學違反河北省關于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的規定,收取211名貧困生學費、書費、住宿費共9.93萬元。分管財務的副科級督學張漢生受到行政警告處分,對原校長徐萬達、副校長于偉領給予誡勉談話,對政教主任李書斌給予批評教育。違規收取費用已全部退回建檔立卡貧困生。
█大廠回族自治縣河西營村黨支部書記李俊山危房改造優親厚友問題。2016年3月,在申報2015年度新增危房改造戶過程中,將不符合條件的村民李某(李俊山親戚)、羿某和高某作為危房改造對象予以申報。李俊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永清縣養馬莊北臺子村黨支部書記張彥海挪用危房改造款問題。2014年2月,張彥海支取村民劉某的危房改造補助資金0.55萬元私自保存,2015年11月挪用于村務開支,2016年年底才將危房改造補助資金0.55萬元交給劉某。張彥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固安縣方城二村黨支部書記胡東海危房改造弄虛作假問題。胡東海明知村民劉某不符合危房改造補助條件,仍為其申領了危房重建補助資金1.75萬元。2017年12月8日、2017年12月11日,劉某先后將危房重建補助資金共計1.75萬元上交彭村鄉財政所。胡東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三河市民政局扶貧辦長期閑置扶貧資金問題。三河市民政局扶貧辦主任劉彬,因對上級精準扶貧政策條款理解不到位,致使上級撥付的33萬元精準扶貧款長期閑置。劉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對分管副局長賈連軍進行誡勉談話。
承德市通報8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豐寧滿族自治縣窟窿山鄉人大主席孫懷明、原副鄉長徐建飛未認真履職,致使他人違規使用扶貧項目資金問題。2016年10月和12月,孫懷明、徐建飛(現任外溝門鄉人大主席)在窟窿山鄉冒哈氣村農家院項目初驗和二次驗收工作中,未認真履職,均未發現冒哈氣村違反扶貧政策,違規使用農家院財政扶貧項目資金13.8萬元問題。2017年11月,孫懷明、徐建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整改到位。
█隆化縣第一中學校長馬天升等人違規發放助學金問題。2016年,隆化縣第一中學校長馬天升、總務主任楊志國、英才班負責人劉瑞明違規給30名不符合條件的學生發放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3.25萬元。2017年2月省審計廳在審計中發現該問題,責令整改。該問題整改后,同年3月,三人違規使用獎學金再次以助學金名義發放給上述30名學生3.25萬元。2017年8月省委第十三巡視組責令對此問題整改,該校不如實向組織報告整改情況,未整改到位即上報整改完成。2017年11月,馬天升和楊志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劉瑞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追繳。
█寬城滿族自治縣扶貧辦原副主任金向民未認真履職,致使扶貧項目資金損失問題。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金向民在葦子溝鄉穆杖子村扶貧項目驗收過程中,未認真核對項目實施人身份,使同一家庭重復申請扶貧項目,造成扶貧項目資金損失2.3萬元。2017年11月,金向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追繳。
█興隆縣興隆鎮農經站站長鄧心明等人未認真履職,致使他人違規招投標等問題。2016年8月和10月,興隆鎮招投標監管中心管理辦公室分別組織了該鎮雙林村“一事一議”工程和扶貧工程招投標,鎮農經站站長鄧心明,鎮組宣委員孟凡偉,鎮主任科員白克玲,雙林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楊軍等人,未認真履職,失職失察,未發現雙林村村民馬某和吳某違規參加招標活動,且雙林村村委會存在違規簽訂施工合同和撥付工程款問題。2017年11月,鄧心明、孟凡偉、白克玲、楊軍黨受到內警告處分。
█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新撥鎮大素汰村黨支部書記史立龍弄虛作假為他人違規領取危房改造資金問題。2014年,史立龍在本年度危房改造工作中,偽造公示表和會議記錄,私自將不符合申報條件的齊某和馬某申報為危房改造戶,為每戶違規領取危房改造補貼款0.55萬元。2017年8月,史立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灤平縣澇洼鄉大古道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馬洪民、會計馬洪喜虛報套取扶貧項目資金問題。2014年,大古道村弄虛做假,虛報套取產業扶貧資金10萬元,用于村集體支出。2017年12月,馬洪民、馬洪喜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平泉市楊樹嶺鎮排杖子村原黨支部書記修彥新虛報套取退耕還林資金等問題。2006年至2016年,修彥新虛報套取退耕還林補助資金3.04萬元,其中1.75萬元用于村集體支出,1.29萬元用于個人支出。2013年至2015年期間,修彥新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未認真履職,致使4戶違規領取危房改造資金6.25萬元。2018年1月,修彥新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違紀資金已收繳。
█承德縣劉杖子鄉二道營村黨支部書記趙維志、村委會主任張銀、村會計李成學違規發放危房改造資金等問題。2009年,承德縣劉杖子鄉二道營村違規收取移民搬遷戶0.4萬元用于辦理驗收等相關費用。2013年至2014年,違規將17戶兩筆危房改造資金共計27.76萬元分別平均發放給33戶、37戶,并向危房改造戶違規收費1.18萬元,用于村集體支出。2014年,違規申請村村通補助資金8.4萬元用于村集體其他支出。2017年8月,趙維志、張銀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李成學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滄州市通報5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肅寧縣順發蔬菜種植專業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袁敬禮虛報冒領扶貧款問題。為達到滄州市2015年市級財政扶貧資金支持食用菌產業項目中的國家扶持條件,袁敬禮編造貧困戶虛假入社資料,騙取國家扶貧專項資金35.8萬元。袁敬禮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違紀資金正在追繳中。
█南皮縣寨子鎮侯建村黨支部原書記侯玉太違規分配危房改造資金問題。侯玉太違規將2戶村民享受的危房改造資金1.9萬元平均分配給其他6戶貧困戶,另以照相費、表格費名義違規收取貧困戶費用1231元歸為己用。侯玉太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泊頭市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鄭蘭輝等人失職失責問題。在對泊頭市富鎮扶貧項目竣工驗收工作中,時任富鎮人大主席鄭蘭輝、泊頭市民政局工作人員陳東曉、泊頭市財政局農業科工作人員楊立鵬失職失責,未能及時發現問題,致使扶貧資金被套取和挪用。鄭蘭輝、陳東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楊立鵬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孟村回族自治縣新店鎮主任科員張洪東、農業局執法大隊隊長馬忠華違紀問題。2015年,新縣鎮政府農業辦承擔農村危房改造審查工作,時任主管農業辦的新縣鎮副鎮長張洪東、農業辦主任馬忠華審查工作中把關不嚴,致使3戶不符合危房改造條件的農戶違規領取危改資金。張洪東受到行政警告處分,馬忠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吳橋縣溝店鋪鄉大悟寺村黨支部書記張吉行亂收費問題。張吉行在為村民辦理危房改造審批手續過程中,以支付照相費、車費、表格復印費等名義,違規收取4戶危改戶費用共計2000元。張吉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