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政府審核同意、國家發改委審定,日前,省物價局發布新版《河北省定價目錄》。定價項目由2015年版定價目錄的12(種)類52項,調整為13(種)類32項,具體定價項目減少20項,縮減率38%。新的定價目錄5月1日起正式實施。
新版《河北省定價目錄》進一步放開了一批具備市場競爭條件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減少了政府定價項目和內容,賦予了市、縣更多定價權限。新版《河北省定價目錄》嚴格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以及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范圍內,涉及電力、天然氣、供排水、城市供熱、交通運輸、環境保護、教育、醫療、養老、殯葬、文化旅游、保障性住房及物業服務和重要專業服務等方面。
省物價局要求各地各部門嚴格按照新版《河北省定價目錄》規定的價格權限和定價范圍行使定價權。對放開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要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加強跟蹤監測和價格行為監管,引導市場價格合理形成,切實履行好價格調控監管和服務職責,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