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廳近日發布關于2018年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2018年河北中考什么時間舉行,考試、招生分別有哪些大變化?趕緊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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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考報名須知
報名時間
3月26日—4月2日
時間節點
1、3月26日上午9:00至3月28日上午9:00為具有本市學籍的考生網上報名時間。
2、3月26日上午9:00至4月2日上午9:00為無本市學籍的考生報名時間。具體安排與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辦聯系。
升學考試科目及分數分配
中考時間安排
6月21日
9:00—11:00語文
14:00—16:00理科綜合
16:45—18:45文科綜合
6月22日
9:00—11:00數學
14:00—16:00外語
(包括聽力測試2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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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控中考加分往屆生不能報普高
按照規定,河北省對軍人子女等優撫對象、“四僑考生”(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在本省的子女和僑眷高級知識分子子女)等實行加分(或降分錄取)照顧。尚未全面取消體育、藝術等加分項目的地方,要從2018年起逐步取消。
各校不準把普通高中招生與招商引資、吸引人才等各種經濟因素掛鉤,不得將任何學科競賽成績作為加分因素。所有往屆初中畢業生均以社會考生身份報名參加中考,原則上不得報考普通高中。
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本地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在河北省參加升學考試享受與當地常住戶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具體報名、審核、錄取辦法及條件由各市根據本地實際制定。對持有殘疾人證的聽力障礙學生,經本人申請,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可以免外語聽力測試,其外語成績按筆試成績折算成滿分值。
明確普通高中招生“十條禁令”
“尚未全面取消體育、藝術等加分項目的地方,將從今年起逐步取消。”省教育廳日前印發《關于2018年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嚴格控制和規范中考加分(或降分錄取)項目,并對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等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為規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省教育廳要求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必須以中考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定結果為錄取依據,不得錄取無中考成績的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單獨組織招生考試或依據競賽成績單獨錄取;不得在規定的招生時間前以任何形式提前錄取;不得派出人員或聘請人員在規定的生源地以外的地方開展招生業務;不得以金錢、實物或其他形式收買或變相收買學生;不得以收取押金、扣押檔案等方式限制學生報考;各普通高中不得自行錄取生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相應錄取最低控制分數以下的學生;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進行,并不得突破比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不準把普通高中招生與招商引資、吸引人才等各種經濟因素掛鉤;不得將任何學科競賽成績作為加分因素。
雄安新區三縣考務政策不變
雄安新區三縣2018年中考考務工作保持原有體制不變,繼續在保定市教育局和保定市教育考試院指導下開展工作。
(長城24小時客戶端據河北日報、河北青年報、河北省教育廳網站等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