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獲悉,《河北省科技獎勵制度改革方案》已經省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方案將堅持公開提名、科學評議、公正透明、誠實守信、質量優先,改革完善河北省科技獎勵制度。
設立河北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完善獎種獎項設置。將“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改為“科學技術合作獎”,在保留獎勵為我省科學技術事業作出重要貢獻的外國人(組織)的同時,增加獎勵為我省科學技術事業作出重要貢獻的省外人員(組織)。在科學技術進步獎中單列企業技術創新獎勵,授予在創新體系和創新能力建設中取得顯著成效,引領推動產業科技進步、業態創新和產業結構調整的企業。改革后,河北省科學技術獎仍保持五大獎種,分別是: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科學技術合作獎。
實行提名制。改革現行由行政部門下達推薦指標、科技人員申請報獎、推薦單位篩選推薦的方式,實行由專家學者、組織機構、相關部門提名的制度,進一步簡化提名程序。
控制獎勵數量。按照“質量優先、寧缺毋濫”的原則,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以下統稱三大獎)總數控制在300項以內。
強化獎勵的激勵性和榮譽性。適度提高省科學技術獎獎金標準,特別是突出貢獻獎獎金標準。具體獎金標準另行規定。
健全科技獎勵誠信制度。明確提名者、被提名者、評審專家、組織者等各獎勵活動主體應遵守的評審紀律,實行誠信承諾機制,為各獎勵活動主體建立科技獎勵誠信檔案,納入科研信用體系。嚴懲學術不端。對重復報獎、拼湊“包裝”、請托游說評委、跑獎要獎等行為實行一票否決;對造假、剽竊、侵占他人成果等行為“零容忍”,已授獎的撤銷獎勵;對違反學術道德、評審不公、行為失信的評審專家,取消評委資格。對違規的責任人和單位,要記入科技獎勵誠信檔案,視情節輕重予以公開通報、階段性或永久取消參與省科技獎勵活動資格等處理;對違紀違法行為,嚴格依紀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