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慈善法正式施行 慈善組織也不能“任性”而為
慈善法大事記 閱讀提示 9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正式施行。慈善法是我國慈善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明確了慈善活動的范圍與定義,規范了慈善組織的資格與行為,回應了社會普遍關注的慈善募捐和慈善捐贈等重大問題,進一步明確了慈善信托制度,提出了政府促進慈善事業的措施,確立了政府監管、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三位一體的綜合監管體系。慈善與你我息息相關。如何將人人可為的善事做好?新華社記者邀請有關專家進行詳細解讀 做慈善不只是捐款捐物 慈善法規定,慈善活動,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以捐贈財產或者提供服務等方式,自愿開展的扶貧、濟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殘、優撫;救助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等公益活動。 全國人大代表、“全國道德模范”孫東林表示,慈善事業倡導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目前,我國慈善事業已從扶貧、濟困、救災等逐步向促進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的發展,保護環境等有利于社會公共利益的活動等領域發展。除了捐款、捐物,扶貧濟困、扶助老幼病殘,參加公益活動、提供志愿服務也是參與慈善事業的一種形式。只要有善心,大家都可以多做力所能及的好事。 個人募捐需找慈善組織合作 慈善法明確,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與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由該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北師大中國公益研究院慈善法律中心執行主任黎穎露表示,如果是為了救助本人或者近親屬在網絡上發布求助信息,應該認定為個人求助行為,法律不禁止。而如果是為了救助本人及近親屬以外的他人在網絡上發起的個人募捐,屬于非法募捐,則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個人想要為非親非故的人籌集款物,開展募捐活動,還是由慈善組織來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原副主任闞珂指出,法律這樣規定是為了引導慈善活動通過慈善組織來做,從而更好地規范慈善活動。 慈善組織募捐要守“規矩” 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會公眾的公開募捐和面向特定對象的定向募捐。 作為慈善活動的參與者,慈善組織發起募捐也不能“任性”而為。 根據《慈善組織認定辦法(征求意見稿)》,被認定為慈善組織的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應當符合以開展慈善活動為宗旨;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組織章程;有自己的名稱和住所;有必要的財產;內部治理結構健全,有明確的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有健全的財務制度等條件。 被成功認定為慈善組織就萬事大吉了嗎?當然不是。《慈善組織公開募捐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進行公開募捐等一系列違規行為將被民政部門追責。民政部門可以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對慈善組織以及責任人處以2萬元以下的罰款。 作為慈善法的配套措施,目前這兩個辦法的征求意見稿已截止反饋,正式辦法將于近期出臺。 互聯網募捐認準13家“金字招牌” 慈善法要求,慈善組織通過互聯網開展公開募捐的,應當在國務院民政部門統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臺發布募捐信息。 根據慈善法授權,經過由公益慈善專家、互聯網專家、慈善組織代表、新聞媒體代表、捐贈人代表等組成的評審委員會評選,民政部日前公示了包括“騰訊公益”網絡募捐平臺、輕松籌、中國慈善信息平臺等首批13家慈善組織互聯網募捐信息平臺。 這意味著,只有這13家網絡平臺能夠發布公開募捐信息。公眾通過互聯網奉獻愛心時可以注意一下,如果是這13家網絡平臺發布的募捐信息,就可以放心捐了。 做慈善,可享受稅收優惠 “稅收優惠是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重要措施之一。”闞珂表示,法律對慈善組織、捐贈人、受益人依法享有稅收優惠問題都進行了規定。慈善法明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捐贈財產用于慈善活動的,依法享受稅收優惠。企業慈善捐贈支出超過法律規定的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當年扣除的部分,允許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慈善組織開展扶貧、濟困、救孤、救災等慈善活動需要慈善服務設施用地的,法律規定可以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劃撥土地或者農村集體建設用地。 近十年捐贈約千億元 記者了解到,近十年來,我國慈善事業進入較快的發展期,捐贈總額從2006年不足100億元發展到目前1000億元左右。截至2016年第二季度末,全國依法登記的社會組織達到67萬個,涉及扶貧濟困、救災救援、助醫助學等多個領域,其中基金會5038個。根據慈善法,每年9月5日為“中華慈善日”。 據新華社北京8月31日電 讓善念結出善果使善行免受戕害 快評 □新華社記者胡錦武王思北 9月1日起,慈善法將正式施行。從慈善信托、慈善服務到促進措施、監督管理等,細致入微的法律規范出臺,讓善念善行不再無法可依。 樂善好施、守望相助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古人提倡的“仁者愛人”,更是現代慈善理念的發端。而隨著中華民族的生生不息,這一理念早已深入基因血脈。 然而,在時代不斷發展進步的同時,慈善領域的一些問題也逐漸抬頭,詐捐、騙捐、強捐、索捐、勒捐等行為屢見不鮮,利益驅動下的不規范甚至虛假慈善等現象,讓善行面臨窘境,讓善意遭到透支,更讓行善者無所適從。 助善念結出善果,是莫大的善行;對善行滋擾戕害,無疑是莫大的惡。為此,在全國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通過法律手段促進和規范慈善行為,顯得尤為迫切。 “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與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慈善組織通過互聯網開展公開募捐的,應當在國務院民政部門統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臺發布募捐信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捐贈財產用于慈善活動的,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慈善法很多內容都牽動人心。這些條文讓慈善行為有法可依,同時也將使打著慈善旗號作惡的行為受到嚴懲。 慈善法的出臺,注定將成為慈善領域的劃時代標志。中國也將從傳統意義上私德主導下的“扶危濟困、扶老助殘”的“小慈善”時代,步入政府主導下,將諸多公共領域融會貫通,同向發力的“大慈善”時代。 據新華社北京8月31日電 |
關鍵詞:慈善法,正式施行,慈善組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