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官場再現蛀蟲 一天兩廳官被“雙開”!
【秦皇島市原副市長張學軍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 日前,經中共河北省委批準,中共河北省紀委對秦皇島市原副市長張學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張學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其中,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張學軍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喪失,嚴重違反黨的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和廉潔自律規定,構成嚴重違紀。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河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會審議,決定給予張學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簡歷: 張學軍,男,漢族,1955年2月出生,河北昌黎人,1979年5月入黨,1974年2月參加工作,研究生文化。 1974年2月—1975年4月,昌黎縣廣播站通訊員 1975年4月—1980年9月,昌黎縣化肥廠資料員 1980年9月—1985年8月,昌黎縣經委資料員 1985年8月—1987年6月,昌黎縣政府辦公室綜合組長 1987年6月—1991年2月,昌黎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1991年2月—1995年4月,昌黎縣政府辦公室主任 1995年4月—1996年7月,昌黎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1996年7月—1997年8月,昌黎縣委常委、縣公安局長 1997年8月—1998年3月,昌黎縣委常委、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1998年3月—1999年4月,昌黎縣委副書記,縣政法委書記 1999年4月—2001年6月,昌黎縣委副書記、常務副縣長 2001年6月—2002年3月,撫寧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 2002年3月—2003年4月,撫寧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3年4月—2007年6月,撫寧縣委書記(2000.09—2003.07河北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7年6月—2007年7月,秦皇島市副市長、黨組成員、撫寧縣委書記 |
關鍵詞:河北,違紀,雙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