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建廳公布城市道路挖掘修復收費標準
(圖片來源:網絡) 長城網8月13日訊(王寶松 記者 張錚)今日,記者從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獲悉,日前省住建廳印發《河北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復收費標準》,并通知全省各地嚴格遵照執行。 按照標準,路面修復費最高的是水泥面的快速路,每平米705元;而瀝青面的快速路每平米修復費554元,瀝青面的主干道每平米548元,次干道每平米460元。住房城鄉建設廳在通知中強調,各地要嚴格控制城市道路挖掘行為。新建、擴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內不得挖掘,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三年內不得挖掘。因特殊情況確需挖掘的,除履行行政審批手續外,要加倍收取挖掘修復費。具體為:一年內的收取3倍道路挖掘修復費用,兩年內的收取2.5倍,三年內的收取2倍,四年內收取1.5倍,五年內的收取1.2倍。掘路面積不足一平方米的按照一平方米收取。冬季掘路(11月15日至翌年的3月15日),在規定年限加收基礎上再加收1倍掘路修復費。人為損壞市政設施的,將按照上述標準的2倍收取修復費用。 住建廳同時強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擅自挖掘城市道路。城市建設(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門作為城市道路的主管部門,要嚴格履行道路挖掘審批手續,辦理審批工作;要設立專項財政賬戶,將城市道路挖掘修復費專款專用,不得挪作它用,同時要建立收費臺賬詳細記錄收費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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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