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按標準為就業困難人員發放社會保險補貼
日前,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我市開始陸續為971名靈活就業困難人員和高校畢業生發放2014年度社會保險補貼,補貼共計483萬元。 據悉,此次補貼對象包括了2014年8月31日前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并在辦證地勞動保障事務站登記備案的靈活就業人員。持外地《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以本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為準,可享受補貼;畢業兩年內的(2012年及以后畢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在市、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靈活就業登記的,可享受補貼。 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人員;被用人單位雇用雖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工作3個月以上人員;已經領取營業執照的私營個體從業人員;從事出租車營運人員不屬于靈活就業人員,不得給予靈活就業社保補貼。 對符合條件人員申報靈活就業,并按社平工資或低于社平工資標準繳納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給予養老保險每月400元/人(按社平工資60%繳納養老保險的每月補貼270元/人,按社平工資40%繳納養老保險的每月補貼180元/人)補貼,醫療保險每月90元/人補貼。單筆僅申報養老或醫療保險或單月申報同樣視為已補貼一年。對于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補貼從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次月開始計算,認定前的失業期間不屬于靈活就業,不予補貼。 社會保險補貼最長享受三年。其中,高校畢業生的社會保險補貼最多兩年,審批截至2015年底。對于本年度靈活就業不足12個月的,按具體從事靈活就業的期限給予補貼,不足一年按已補貼一年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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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