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任丘模式” 80%以上村要有交通安全協管員
記者從省交管局獲悉,我省將推廣“任丘模式”,爭取90%以上的鄉鎮設交通安全管理辦公室并配備專職交通安全員,80%以上的行政村有交通安全協管員,15%以上行政村設立勸導站,年底前鄉鎮交通安全管理辦公室要開始運作,交通安全協管員開展工作。 10月29日10時,記者來到任丘市出岸四村最大的出村路口,該村交通安全工作站的4名勸導員正在這里對無證駕駛、超載、摩托車不戴頭盔等行為進行勸導。勸導員張守仁介紹,他們的職責就是及時發現問題,讓有違法行為的車和人出不了村。該村交通安全站由1名輔警和4名勸導員組成,設有流動的交通違法勸導站。在該村村委會的小黑板上,記錄著從10月6日到29日的違規司機姓名。 像出岸四村這樣的村交通安全站,任丘市413個村都已建成,安全站主要成員是村委會主任、治安員、會計、學校校長等,履行著勸導、糾正交通違法行為和報送機動車、駕駛人臺賬等信息職責。 目前,該市15個鄉鎮、4個街道辦、1個省級開發區和1個省級工業園區,都成立了交通安全委員會,全面落實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職責;各鄉鎮交通安全巡邏班,由鄉鎮交通安全委員會抽調專人與轄區公路巡警中隊組建,每天7時至19時進行巡查,變突擊式整治為常態化管理;413個行政村的416名駐村輔警,每周駐村時間不少于40個小時。該市將196名專兼職人員工資及辦公經費全部納入財政預算,鄉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范圍。 今年1至9月,全市交通事故四項指數同比分別下降12.5%、8.69%、11.04%和8.16%,連續5年未發生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 |
關鍵詞:協管員,交通安全委員會,交通安全管理,交通違法行為,勸導,任丘模式 |
責任編輯:逆時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