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凡: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指引即將發布實施
國務院國資委分配局調研員夏凡表示,截至目前,先后有56家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報經國資委批準并實施,占中央企業控股境內外上市公司總數近15%,占A股上市公司不到10%。其中,境內上市公司21戶,境外上市公司35戶。他透露,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工作指引,已征求相關方面意見,即將發布實施。 夏凡表示,上市公司是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市場化主流模式,證券市場有利于發現和發展資本的價值,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是職工持股的有效模式,可以借鑒國內外成熟經驗以及完善政策,統籌實現國有股東、非國有股東以及公司骨干員工的長遠價值。在國企改革發展方面,股權激勵可以將公司骨干人員收入和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結合起來,堅持股東價值,改善公司治理,同時還綜合體現上市公司的戰略規劃、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等諸多方面,有利于推動公司深化改革,促進管理提升。 夏凡表示,股權激勵是把雙刃劍,在我國資本市場不是很完善,市場經濟不是很健全,收入分配不是很均等情況下,引入股權激勵應注意把握節奏,循序漸進審慎地進行試點,要發揮其積極作用避免負面影響,因此應規范起步、循序漸進、總結完善、逐步到位。 夏凡指出,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首先企業要有明確目的,要與公司發展戰略相結合,著眼于公司未來的長遠發展,把好鋼用在刀刃上;二是授予數量與薪酬水平相關聯。第三,激勵方式與公司特點相匹配。上市公司可以根據自己公司的特點和發展階段的不同選擇合適的激勵方式,公司成長時適合做股權期權,成熟的企業可以做現行股票。第四,激勵實施與績效考核相一致。第五,行權安排與激勵約束相統籌。第六,公司治理管理提升相協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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