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犯木村筆供:在承德強奸商人之女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從7月3日開始,中央檔案館以“一天上網一個”的形式公布被判刑的45名日本戰犯筆供。今天,國家檔案局網站公布第31名戰犯木村光明的筆供。 根據木村光明1954年6月—7月的筆供,他1939年1月在河北邯鄲任日本駐扎軍中尉隊長。1944年11月—1945年,任偽滿勃利縣憲兵分隊隊長。筆供中記述的重要罪行有:1942年3月,帶領指揮古北口憲兵隊在密云縣石匣鎮,“逮捕八路軍地下工作員30名左右,命令佐藤分隊長進行審訊”;4月,在興隆縣,“在六道河子逮捕了八路軍地下組織150名左右,內有130名左右投入監獄”。1943年1月,“指揮喜峰口憲兵,在九虎嶺逮捕了八路軍地下組織人員約150名。”審訊以后“送交的70名,有7名死于拷問。”9月,指揮喜峰口憲兵分隊“于青龍縣喜峰口西方8公里地方,逮捕了八路軍地下工作員50名左右。同時,在鐵門關西方4公里的地方逮捕了30名。并且他命令一名分隊長進行審訊”。 另外木村光明在筆供中說:從1941年5月—1944年10月,“在承德憲兵總隊逮捕了八路軍愛國者事件,推測約有30件、人員是80名左右。與前記憶的總計一起,據推測送交檢察廳的有163名左右”。同時1945年4月,他以偽東安河雞寧縣某商人為蘇聯間諜的名義,將其20歲左右的女兒抓來審問,逼迫其到自己家里做傭人。7月份,趁自己的老婆不在家時將其強奸。 |
關鍵詞:木村,強奸,逮捕,1941年,八路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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