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正式運行
河北省政府出臺《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正式實施后,交通事故受害人在72小時的黃金搶救期,面對搶救費用超過交強險責任限額的,肇事機動車未參加交強險的,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的三種情況也可獲救命錢。 在該“辦法”起草之時,曾多年從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的,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事故處理大隊大隊長何夢飛就曾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他認為,這一辦法的出臺對于搶救當事人至關重要。 從醫(yī)學上講,發(fā)生事故后的72小時是受傷當事人搶救的黃金期,如果當事人在此期間能夠得到及時的救治,就可以挽救更多人的性命,取得更好的治療和恢復效果。 據(jù)何夢飛介紹,從承德以往發(fā)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不難發(fā)現(xiàn),每年春秋兩季都是農(nóng)用車事故的高發(fā)期,每年5到11月,又是摩托車事故的高發(fā)期,而且部分農(nóng)用車、摩托車根本就不上保險,尤其連交強險都不上,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受傷當事人的治療很難有保障?!逗颖笔〉缆方煌ㄊ鹿噬鐣戎鸸芾磙k法》正式實施后,將使得當事人有基金作保障得到及時救治。 |
關鍵詞:承德,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
責任編輯:李雪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