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警方通報10起打擊環境污染犯罪典型案例
省公安廳通報10起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典型案例: 1、邢臺非法排放涉氣有毒物質污染環境案件 2014年3月,犯罪嫌疑人張某某(邢臺某焦化公司工程部經理)明知污水處理站生化池活性污泥死亡,蒸氨廢水不能達標處理的情況下,向總經理王某某匯報后,繼續將未達標處理的污水用于熄焦塔補水,致使污水中有毒物質揮發酚(沸點在230℃,能與水蒸氣一起蒸出的酚類,經監測,超出國家標準138倍)在熄焦時被直接排入大氣,造成嚴重污染。張某某還指示犯罪嫌疑人張某、陳某捏造虛假數據應付環保檢查。 經邢臺市公安局立案偵查,6月16日,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張某、陳某被批準逮捕。 該案系河北省立案偵辦的首起涉氣污染環境刑事案件。 2、衡水非法處置廢活性炭危險廢物污染環境案件 2011年7月份以來,犯罪嫌疑人杜某某先后從河北某化工集團、石家莊某藥業集團下屬三家企業等多家企業,收購其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廢活性碳共計5000余噸,采用瓦罐焚燒等簡單工藝加工處理,將其中有毒有害物質直接排放到大氣中,造成嚴重污染。 經冀州市公安局立案偵查終結,該案于2014年5月9日移送當地檢察院審查起訴。 3、滄州非法處置化工焦油渣危險廢物環境污染案 2013年7月至2014年4月間,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利用犯罪嫌疑人姜某負責的秦皇島撫寧縣某危廢處理站資質,與滄州某化工公司簽訂HW11類危險廢物的處置協議。高某某違反協議,將滄州某化工公司的危廢焦油渣倒賣給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李某某又將焦油渣倒賣給磚廠,累計達到1200噸。 經滄州市公安局立案偵查,高某某、姜某、李某某分別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4、石家莊非法處置廢機油危險廢物污染環境案 2014年1月以來,石家莊市區某汽車城部分4S店違反國家對危險廢物(廢舊機油)定向回收、處理的有關規定,私自將廢舊機油出售給個體商販,由個體商販轉賣給正定新區某村內的五家非法處置窩點。該五家窩點有的將收購來的廢舊機油沉淀、去雜質后直接分裝銷售;有的進行提純加工后進行分裝、貼牌銷售,主要銷往山東等地,非法獲利10-15萬元不等。 經石家莊市公安局立案偵查,劉某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5、保定非法處置醫療廢物污染環境案 2014年4月,犯罪嫌疑人黃某某、謝某某、李某某、冀某某回收塑料輸液管、輸液袋,非法制造加工塑料顆粒。經阜平縣公安局縝密偵查,四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獲,警方當場查獲醫療廢物165余噸。 6月9日,該案被移送至當地檢察院審查起訴。 6、唐山非法處置進口廢舊塑料固體廢物案 2011年11月以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的塑料加工廠沒有辦理工商、稅務等手續情況下,利用他人提供的從國外進口的廢舊塑料數次加工生產塑料顆粒。截至查獲時,共加工處置進口廢舊塑料300多噸,獲利數十萬元。 經玉田縣公安局立案偵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7、唐山陡河部分水域污染環境案 2014年3月15日至17日,犯罪嫌疑人朱秀某將朱春某非法鍍鋅過程中產生的70余噸廢液傾倒在陡河豐潤段河面,造成陡河部分水域嚴重污染。 經唐山市公安局立案偵查終結,該案于5月26日移送至當地檢察院審查起訴。 8、保定非法排放皮毛鞣制污水污染環境案 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向犯罪嫌疑人王彥某、王東某、徐某某、蔣某某、吳某某等人提供廠房設備,使用鉻鞣劑等化學品對羊皮進行脫毛處理,產生的污水不經任何處理,通過暗管直接排入污水管網中,造成環境污染。 經保定市公安局立案偵查終結,犯罪嫌疑人王彥某、王東某、徐明某、蔣某某、吳某某、徐云某等人被批準逮捕,2013年12月23日,該案被移送至當地檢察院審查起訴。 9、廊坊非法傾倒廢酸危險廢物污染環境案 2013年12月份以來,犯罪嫌疑人蘇某某在未審核犯罪嫌疑人于某某是否具有處理廢鹽酸資質的情況下,與其達成處理協議,由犯罪嫌疑人劉某某、于某某等人多次從天津、霸州等地多家金屬制品公司運輸鹽酸,傾倒至靜海縣臺頭鎮、文安縣灘里鎮,造成環境污染。 經文安縣公安局立案偵查終結,2014年4月8日,犯罪嫌疑人劉某某、于某某、劉某、蘇某某、靳某靼、靳某凱等人被批準逮捕,5月29日該案移送當地檢察院審查起訴。 10、滄州非法處置醫藥危險廢物污染環境案 2013年,犯罪嫌疑人麻某某、王某某從滄州市某藥業公司非法收購其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破損、廢棄藥品玻璃安瓿瓶和輸液玻璃瓶,加工分類后銷往衡水及河南、山東等地。后經滄州科技事務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涉案廢舊玻璃中混雜的液體為危險廢物。 經滄州市公安局立案偵查,犯罪嫌疑人麻某某、王某某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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