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政府多項政策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
根據《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規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扶持力度進一步加大。 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申請不超過20萬元的小額擔保貼息貸款。對于合伙經營(合伙人均為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的,可申請人均不超過20萬元、最高不超過60萬元的小額擔保貼息貸款,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高校畢業生初次創辦的小微型企業(入駐創業園區和創業孵化基地的除外),創辦3年內租用經營場地和店鋪,按照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過2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過3000元的標準給予不超過3年的租金補貼。 根據《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鼓勵和支持全民創業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創業領域和準入條件被放寬。 凡是國家法律法規未禁止的行業和領域,一律向各類創業主體開放。創業者可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屬于特種行業的按照有關規定申報,嚴禁在法律、法規規定之外設置限制條件。 實行“零成本”注冊。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辦理注冊及變更登記時,免收登記類、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費用由市,縣(市)、區兩級財政納入預算安排。 出資人可以貨幣出資,也可以非貨幣形式出資。非貨幣形式出資比例最高可放寬到注冊資本的70%。對初創企業,除一人公司及法律、行政法規對最低注冊資本有限額規定外,允許注冊資金500萬元以下(含500萬元)的有限公司實施“零首付”,即設立時實收資本可以為零,無需提交驗資證明,允許公司自成立之日起6個月內繳付注冊資本的20%,其余兩年內全部到位。 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另有規定外,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和繳足出資的期限,不再限制貨幣出資比例。 解除住所限制。各類市場主體辦理營業執照,申請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時,有房屋產權證的,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無房屋產權證的,提交相關產權單位出具的證明;確實無法提供上述證明的,只需提交園區管委會、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村(居)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允許“一址多照”,進一步提高社會資源利用效率。 拓展創業空間。拓展個體工商戶發展空間,實行無固定門店的個體工商戶免于登記。即除涉及安全及前置審批許可的行業外,對個人從事無固定門店的修理、日用品銷售、裁剪縫紉等便民行業的,免于辦理營業執照。低保特困家庭和殘疾人利用自有住房從事一般經營項目,在農村從事一般經營項目的流動商販,免于辦理營業執照。允許個體工商戶一人多照。 各級財政應當建立扶持創業專項資金,市財政每年在預算中安排2000萬元設立扶持創業專項資金,各縣(市)、區財政安排每年不少于200萬元,并視財力狀況逐年增加,主要用于定點創業孵化園補貼、貸款貼息、優秀創業項目獎勵、創業實訓、創業補助、創業項目資源庫運行維護、創業服務專家聘請、各類創業服務專項活動、創業企業獎勵、先進典型表彰、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和創業推廣宣傳等與創業帶動就業相關的費用。 |
關鍵詞: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微型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