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準調整衡水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范圍和功能區劃
本報6月20日訊(記者 趙建)今天,中國政府網公布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調整河北衡水湖等4處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通知》。通知說,國務院同意調整河北衡水湖、內蒙古圖牧吉、甘肅祁連山和新疆托木爾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范圍和功能區劃。調整后保護區的面積、范圍和功能分區等由環境保護部予以公布。 通知指出,有關地區要按照批準的調整方案組織勘界,落實自然保護區土地權屬,并在規定的時限內標明區界,予以公告。有關地區和部門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和《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調整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切實加強對自然保護區工作的領導、協調和監督,妥善處理好自然保護區管理與當地經濟建設及居民生產生活的關系,確保各項管理措施得到落實。 衡水湖北倚衡水市區、南連冀州古城,湖泊面積75平方公里,是華北單體最大的淡水湖泊,2003年6月晉升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湖區物種豐富,是北溫帶動植物聚集地,有植物383種,魚類34種,昆蟲416種,兩棲爬行類17種,哺乳類20種,鳥類310種。其中,國家Ⅰ級保護鳥類丹頂鶴、白鶴、白肩雕等7種,Ⅱ級保護鳥類大天鵝等46種。 |
關鍵詞:國務院,保護區,功能 |
責任編輯:侯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