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出臺淘汰“黃標車”全額補貼辦法
長城網唐山6月17日電(記者 張天虎)記者6月17日從唐山市公安交警支隊獲悉,為鼓勵黃標車提前淘汰,順利推進機動車排放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全市大氣環境質量,唐山市制定出臺了《唐山市2014—2015年提前淘汰黃標車財政補貼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補貼發放開始受理時間為2014年6月19日。 據介紹,《辦法》中所稱的黃標車是指在唐山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且污染物排放達不到國Ⅰ標準的汽油車和達不到國Ⅲ標準的柴油車。使用年限是指《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國家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環保部令〔2013〕第12號)中規定的使用年限。黃標車淘汰是指黃標車注冊登記所有人(以下簡稱車主)將黃標車交售給唐山市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進行拆解報廢處理。 《辦法》中規定的補貼時限為:2014年—2015年提前淘汰黃標車財政補貼政策執行期限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補貼業務受理時間截至2015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補貼范圍為:2015年12月31日前未到強制報廢標準而提前淘汰的黃標車,本補貼政策發布前在本市登記上牌,且于規定時間內在本市辦理報廢注銷手續的車輛。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黃標車,不享受補貼:(一)各級財政供養單位,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黃標車。(二)強制報廢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前的黃標車。(三)已享受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黃標車。(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黃標車。(五)因自然原因或交通事故等導致直接報廢的黃標車。財政供養單位是指經費來源為財政撥款或財政補貼的單位和機構。 補貼標準為:唐山市2014年至2015年提前淘汰黃標車,按照貨車、客車、轎車三類車型,區分兩個時段給予差別化補貼:第一時段至2014年12月31日,按照全額予以補貼;第二時段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按照全額的80%予以補貼。 2014年12月31日前具體補貼標準為: 貨車 重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8000元。 中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0000元。 輕型載貨車,每輛補貼7000元。 微型載貨車(不包括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每輛補貼2500元。 客車 大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8000元。 中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0000元。 小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4000元。 微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2500元。 轎車 1.35升及以上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0000元。 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轎車,每輛補貼5000元。 1升及以下排量轎車,每輛補貼4000元。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具體補貼標準為: 貨車 重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4400元。 中型載貨車,每輛補貼8000元。 輕型載貨車,每輛補貼5600元。 微型載貨車(不包括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每輛補貼2000元。 客車 大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4400元。 中型載客車,每輛補貼8000元。 小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3200元。 微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2000元。 轎車 1.35升及以上排量轎車,每輛補貼8000元。 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轎車,每輛補貼4000元。 1升及以下排量轎車,每輛補貼3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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