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基本建立起覆蓋城鄉養老體系
河北省民政廳:最大限度杜絕人情保漏保錯保 大力推行“陽光低保” 目前河北省共保障城鄉低保對象287.6萬人(其中城鎮低保對象71.4萬,農村低保對象216.2萬),城鎮月人均補差235元,農村月人均補差115元。五保對象23.9萬人,集中供養8.6萬人,分散供養15.3萬人。優撫對象60.5萬人。孤兒1.5萬人,機構供養標準為每人每月1150元,分散供養標準為每人每月700元。 去年底,省民政廳、財政廳、發改委、統計局4部門下發了《關于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孤兒養育三項社會救助標準制定和調整的指導意見》,大幅提高了救助標準。 劉萬青表示,在全省大力推行“陽光低保”,嚴格實行“四個不批”,即沒有入戶核查不批,沒有聽證、評議不批,沒有進行信息比對不批,沒有進行兩榜公示不批。“最大限度杜絕人情保、漏保、錯保。” 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 “城鄉醫療救助突出公共財政投入與引導社會資本捐助相結合。”劉萬青說,我省取消了低保、五保對象醫療救助起付線,將救助范圍由低保家庭成員、五保戶擴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難群體,全年住院和門診救助城鄉困難群眾62萬人次,支出資金5.1億元;資助169萬農村低保和五保對象參加新農合,支出資金1.12億元。積極開展重特大疾病救助試點工作,探索政府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困難群眾大病救助的新模式。“指導我省確定的19個市(縣、區)開展試點,選樹了三河、大廠、安平、清河等縣(市)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重特大病救助的典型,取得很好救助效果。” 劉萬青表示,我省將創新社會救助方式,組織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工作,研究落實稅收優惠和費用減免政策,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鼓勵社會組織、企業和個人以多種形式參與社會救助活動;引導社會力量和專業社工從物質保障、生活幫扶、心理撫慰、能力提升、信息服務等方面為困難群眾提供幫助,實現政府救助和各界救助的有效銜接。 國務院剛剛頒布施行了《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我省將制定《河北省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制定《關于進一步健全完善臨時救助制度的意見》,制定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制度。“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出臺情況,研究制定推進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的政策措施,緩解困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劉萬青說。 此外,今年以來,按照國家和省定標準,兌現撫恤補助資金6.8億元,保證了全省60.5萬名殘疾軍人、在鄉復員軍人、烈士遺屬等重點優撫對象的基本生活。 易災縣試點農村住房保險 “河北省屬于多災易災省份,各種自然災害突發、頻發。每年平均受災人口2000萬人次,農作物受災面積2000千公頃,因災倒塌和損害農房5萬余間,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多億元。”劉萬青說,全省民政系統建立完善了災害應急“六項工作機制”和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工作規程。“在災害發生后我們迅速啟動應急機制,做到2小時摸清災情,24小時救災物資到達現場。”同時,積極探索救災機制創新,開展農村住房保險試點。通過發揮商業保險在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作用,放大政府救災資金效益,分散風險,提高對因災倒塌損壞農房群眾的救助水平。今年將在16個多災易災縣(市)開展這項試點工作。 2015年建成養老服務體系 截至目前,我省60歲以上老年人口約為1074萬,占人口總數的14.7%,我省老齡化率高于全國平均水平。我省《養老服務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明確了“十二五”時期養老工作的目標任務。 目前全省已投入使用的五保供養服務機構630多所,各級政府投入40多億元,床位總數達到了12.4萬張,在建床位1.9萬張,集中供養能力達到了60%。同時,落實民辦機構扶植政策,加大扶植力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導向作用。目前民辦機構達659家,床位7.5萬張,入住老人4.2萬人。 2013年,省級財政共計投入3600萬元用于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建設,建設養老服務中心2215個,覆蓋率達到65%。全力推進農村互助幸福院建設,2013年中央和省共投入扶持資金1.1億元,全省建成農村互助幸福院24974所,覆蓋我省51.2%的行政村。“到2015年底基本建立起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托,機構養老為支撐,布局合理、規模適度、功能完善、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劉萬青表示,我省已制定了《關于對養老服務機構實行獎補的意見(試行)》,對利用自有資金建設養老服務機構用房的,按每張床位不低于15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建設獎補;對養老機構每收住一位河北籍老人,給予每年600元運營補貼。2013年首次對符合標準的養老機構給予了一次性建設和運營獎補,總金額達6661萬元。“今后,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各級財政將繼續逐步提高補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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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養老,社保,人均收入,城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