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交警夜查 17名“酒司機”被罰
交警夜查17名“酒司機”被罰 一人因兩項違法將被罰1200元記24分 5月29日晚,市公安交警支隊二大隊出動大量警力,嚴查酒后駕駛、涉牌涉證等交通違法行為。17名涉嫌酒后駕駛的駕駛人受到嚴厲處罰。 當天20時許,記者來到學院路北新道路口,看到交警二大隊民警正在逐車篩查過往車輛。21時許,一輛未懸掛號牌的轎車被執勤民警截停。停車后,該車駕駛人不打開車門,坐在車內打電話。后經耐心細致工作,該駕駛人方才下車,由民警將車移至路邊。交流中,民警發現該駕駛人身上傳來酒氣,遂要求其接受酒精檢測。經檢測,該駕駛人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表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該駕駛人因酒后駕駛、車輛未懸掛號牌將被處以1200元罰款,記24分。 不久,一輛未懸掛號牌的面包車又被執勤交警攔截。經詢問,該車駕駛人稱車是朋友的,不清楚為什么沒有號牌。該駕駛人還無法出示行駛證。執勤民警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對該駕駛人不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的交通違法行為處以200元罰款,記12分,并將車輛、駕駛證暫扣。 在當晚的行動中,交警二大隊共查處酒后駕駛違法行為17起,涉牌涉證交通違法行為3起,并查獲克隆出租車1輛。 交警二大隊副大隊長李逍宇提醒市民:端午假期將至,市民走親訪友、聚會宴請將增多,交警部門將加大對酒駕、涉牌涉證等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希望廣大交通參與者能夠自覺遵守交通法規,規范駕駛,文明行車,切實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保證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
關鍵詞:駕駛人,違法行為,法律規定,交警支隊 |
責任編輯:林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