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發布兒童安全出行防范寶典及典型案例
河北省交管局今日發布兒童安全出行防范寶典及典型案例,其中,兒童坐副駕駛位置、將兒童獨自留在車內、讓兒童圍著汽車玩耍、兒童違規騎自行車等均屬于危險行為。據統計,在撞車事故中,未經約束兒童受傷害的幾率比受約束兒童要高4倍以上。我國每年有超過1.85萬名14歲以下兒童死于交通事故,死亡率是歐洲的2.5倍、美國的2.6倍,交通事故已經成為14歲以下兒童死亡的主因。 危險行為之一:兒童坐副駕駛位置 2010年,浙江寧波薛女士駕車時讓8歲的兒子坐在了副駕駛座上,且沒有系安全帶,結果不幸與一輛皮卡車相撞,其子受撞擊死亡。 據分析,急剎車或發生碰撞時,副駕駛座上的小孩會前沖,撞向中控臺或前風擋。即使有氣囊保護,氣囊彈開的位置又往往是在孩子的頭頂,不但不能起到保護作用,反而會造成更嚴重的傷害。如果給兒童系上了成人安全帶,安全帶肩帶和兒童鎖骨的位置不對應,發生車禍時,兒童還可能被勒住脖子。此外,若是家長抱著孩子坐在副駕駛位置,家長的胸部還會對孩子造成極大的損傷。研究顯示,當汽車在每小時40公里速度行駛時突然緊急剎車,在慣性的作用下,5.5公斤重的嬰兒會變成110公斤,家長根本不能對其起到保護作用。 河北交管部門提示,12歲以下兒童必須坐在后排,幼兒必須使用兒童專用座椅。同時,開啟天窗或者車窗時,家長一定要照看好自己的孩子,別讓孩子把頭、手探出車窗或天窗。 危險行為之二:把兒童獨自留在車內 2007年5月,安徽合肥一名3歲男童因被校車駕駛員“遺忘”,在當日30攝氏度高溫下,滯留校車6小時后死亡。 即使室外溫度比較涼爽,汽車密閉時,車內的溫度也會迅速升溫,達到危險度數。外界溫度處于15攝氏度以上時,車內的溫度就可能升高至43攝氏度以上,最初10分鐘內,車內溫度就可能升高達6攝氏度。 河北交管部門提示,家長離開車輛時,應將車輛停靠在安全地點后,與孩子一同離開。 危險行為之三:讓兒童圍著汽車玩耍 2006年6月,浙江寧波一名2歲女孩在一輛貨車后停留,貨車司機啟動車輛倒車時沒有觀察到車后的情況,在倒車過程中撞倒孩子,致其當場死亡。 孩子們在車輛周邊玩耍時,因身形小,加上駕駛員存在視覺盲區,容易被駕駛員忽視。駕駛員啟動車輛時,如沒有事先查看車輛四周,無法發現在車輛周圍的兒童,一旦啟動,很可能會撞倒、碾壓車后的幼兒,車尾位置在倒車時最為危險。 河北交管部門提示,家長不要讓兒童在車輛四周玩耍,駕駛人開車前要仔細查看車輛四周情況。 危險行為之四:中小學生騎行追逐、打鬧、橫穿道路等 3月15日,保定市14歲中學生劉某騎自行車時違規載人,與沈某駕駛的無號牌二輪摩托車相撞,三人同時受傷。 騎行自行車逆行、占用機動車道、突然橫穿等危險行為,極易與機動車發生碰撞,把自己置于危險之中。 河北交管部門提示,騎自行車要在非機動車道上靠右邊行駛,不逆行;轉彎時,不搶行猛拐,要提前減速,觀察四周情況再轉彎;經過交叉路口,按照信號燈指示通行,不闖紅燈,不越線停車,更不能在道路上追逐打鬧。 此外,讓兒童自己上下車、兒童橫穿馬路、兒童在馬路上玩滑板等,也屬于危險行為,家長應教育孩子出行遵守交通規則,保護自身安全,家長自己也要注意避免出現上述危險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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