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步神器”獨輪車漸流行 交警建議別上路[圖]
安全第一,獨輪車能上路嗎? 對于記者問到了電動獨輪車能否上路時,阿現(xiàn)說,他們曾經(jīng)關(guān)注過某電視臺一個報道,說交通工具在重量和時速都有標準,獨輪車的重量和時速都達不到相應(yīng)標準,因此不在機動車道上行駛,應(yīng)該就沒有問題。而且,他們在街頭組織一些活動時,交警并沒有給予管制。 記者查閱了有關(guān)資料獲知,這個標準是“重量在40公斤以上,時速在20公里/小時以上的”才被定義為交通工具。顯然,獨輪車不屬于交通工具,也就是說不屬于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范疇,也不在國家公布的“電動車上牌目錄”中。 據(jù)悉,《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明確規(guī)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但獨輪車是否屬于滑行工具呢?5月21日,記者咨詢邯鄲交警有關(guān)人士,但對于這個新生玩意兒,他們一時間并沒有給出明確答案。 交警稱,條例中的道路包含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以及人行道。如果在非機動車道或人行道上使用輪滑等滑行工具,他們將按照行人違反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規(guī)進行批評教育、勸離甚至罰款處理。 但是具體到獨輪車呢?交警建議,出于安全考慮,可在空曠場地、公園、廣場等場所作為休閑娛樂工具使用獨輪電動車,最好不要上路行駛,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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