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產黨員理應帶頭志愿服務
●儲瑞耕 5月7日,河北省委召開常委會議,研究省委關于全省共產黨員廣泛參與志愿服務活動的意見。會議認為,志愿服務是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載體,是建設服務型基層黨組織的重要載體,是共產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重要載體。要通過組織共產黨員廣泛參與志愿服務活動,在全省建立以共產黨員志愿者為中堅的志愿服務體系,進一步鞏固和發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推動形成良好的社會風尚。 筆者看這是一則很好的信息。道理有三條: 其一,志愿服務活動的本質特點是“利他”、“利人”,而這恰恰與共產黨員所信奉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相一致,相默契。縱觀一部成千成萬共產黨人的自我奮斗、自我作為的歷史,他們中的許多人,沒有自私自利之心,而是犧牲自己為了天下,委屈自己成全別人,“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從相當意義上說,筆者認為就是一部志愿服務的歷史。 其二,共產黨員的先進性應當在方方面面、點點滴滴的具體社會實踐中體現出來。他們理應具有犧牲“小我”,為國為民的寬廣胸懷和崇高品質。我們很難想象:一個遇事自私自利,“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為”的人,一個對“志愿服務”這樣顯示公益、促進和諧的活動不熱心,不積極,不參與的人,能夠配得上共產黨員的光榮稱號。 其三,現實的社會亟須正面引導。這些年來,隨著社會轉型、經濟轉軌,社會上各種各樣的不那么好不那么崇高不那么優秀的思潮都跑出來,影響著人們的思想、道德、文明,并且已經出現許許多多的不文明、不道德、損人利己、坑蒙拐騙等等實際問題。而志愿服務活動是人們發自內心的、自覺的、最能夠體現高尚道德文明的行為,與那些社會不良甚至丑惡現象格格不入,尖銳對立,體現了可貴的“社會正能量”。 實踐經驗表明:人在習慣于“做好事”之初,往往需要一定的“強制”,這就是“制度”的作用。共產黨員參與志愿活動也是這個道理,而且在實際生活中總會有那么一些共產黨員,會不那么自覺自愿,不那么滿腔熱情,甚至有的共產黨員又會在這樣的有意義的活動中敷衍了事,做表面文章。因此,要用制度來加以約束,比如沒有完成多少數量的志愿活動,“年終考核”就通不過,“群眾評議”就要扣分,甚至晉升提拔也要打折扣,受影響,等等。 從更深層次看問題,志愿活動,如同各種各樣的慈善活動,是人的“完全自覺”的思想道德活動,是不應該來“組織動員”的。比如路遇困難的人,你伸一把手,盡一點力,出一點錢,犧牲一點個人利益這樣的“志愿活動”,難道也要號召和組織嗎?“人在難處幫一把,勝過遠廟燒高香”,不是起碼的文明道德要求嗎? 實事求是講,每當筆者看到許多血氣方剛的、滿腔熱情的“非共產黨員”的年輕人們,把志愿活動搞得有聲有色,卓有成效,而我們的共產黨員、各級干部卻在那里“與己無關,高高掛起”,“作壁上觀”,無動于衷,筆者實在是非常感到臉紅心跳的。 志愿活動很高尚,共產黨員沒有理由不帶頭來做。 |
關鍵詞:共產黨員,志愿服務,價值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