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城鄉規劃局:市城鄉規劃條例6月1日起實施
5月6日,記者從石家莊市城鄉規劃局獲悉,《石家莊市城鄉規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提出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應當嚴格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修改。對于房地產開發項目,規定除因公共利益需要外,申請變更的內容涉及提高容積率、改變使用性質、降低綠地率、減少必須配置的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批準。 石市城鄉規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石市現用的規劃條例為1994年頒布的《石家莊市城市規劃管理條例》,目前已無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新的條例命名為《石家莊市城鄉規劃條例》,將農村規劃建設行為納入《條例》的范圍,順應了石市“統籌城鄉發展、推動城鄉一體化進程”的發展趨勢。《條例》明確要求石市行政區域內的鄉和村莊,必須制定鄉規劃和村莊規劃;同時還要求對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鎮、鄉、村莊,鎮、鄉規劃區范圍內的村莊,不單獨劃定規劃區,由其隸屬的城市或者鎮、鄉統一實施規劃管理,較好地解決了規劃區范圍內城區和郊區、城市和鄉村的規劃統一管理問題。 “《條例》還提出嚴禁隨意變更規劃,強化了剛性約束。”這位負責人表示,《條例》明確規定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應當嚴格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修改;對確需修改和調整的城鄉規劃,嚴格規定了條件和程序。《條例》將規劃條件分為強制性、限制性和指導性三個方面,并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規劃條件中的強制性和限制性內容。對于房地產開發項目,規定除因公共利益需要外,申請變更的內容涉及提高容積率、改變使用性質、降低綠地率、減少必須配置的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批準。 《條例》還提出了關于違法建設的防控機制。違法建設由于投入大、涉及面廣,一旦形成改正難、影響壞、矛盾突出,為將違法建設控制在萌芽狀態,早預防、早發現、早制止。供水、供電單位不得為違法建設提供水、電服務;實施強制停工和強制拆除過程中,公安部門應及時制止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方法阻礙執行公務的違法行為。并加大了違法建設懲處力度。規定對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嚴重違法建設,應當予以拆除;對拒不接受處理的違法建設開發、施工單位,可以取消其三年內在本市參與土地出讓受讓的資格,以及二年內在本市參與施工投標的資格,情節嚴重的,還可降低或吊銷其資質等級和資質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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