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兩年拒不還債 法院公安聯手治“老賴”
長城網秦皇島5月1日電(田義豐 記者 李興雙)記者今日從秦皇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在秦皇島市青龍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人員的主持下,3名規避執行兩年的被執行人已主動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至此,這起涉民生執行積案成功破解。 2010年春季,李某、王某、趙某駕駛挖掘機外出時,因操作不當發生翻車,將后方行人張某碾壓,致張某四級傷殘。因雙方協商未果,張某將李某、王某、趙某共同訴至法院,青龍法院依法判決三人賠付張某經濟損失292275.07元,三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張某遂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經調查發現,被執行人李某、王某和趙某均有履行能力,但為了規避執行都已舉家外出。因申請執行人張某四級傷殘,喪失勞動能力,每月需要購買藥物,還有兩個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撫養,生活異常困難。青龍法院為張某申請司法救助金的同時,多次派執行局干警根據線索遠赴外地查找。 終于在2012年4月28日在遼寧省建昌縣找到三人下落。但三人對執行干警的勸導和動員“油鹽不進”,聲稱自己沒有能力,無法履行。執行干警果斷采取拘留措施,但拘留期滿后三人又音訊全無。面對這一情況,該院以三被執行人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移送公安機關偵查。 經公安機關網上通緝后,在沈陽警方的配合下將三人抓獲。三被執行人被公安機關采取刑拘措施后才意識到自己行為的嚴重性,攝于法律的威嚴,最終履行了法院的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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