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中考加分軍人子女分3類 最少加10分
記者昨日從石家莊市教育局了解到,為進一步細化、明確、規范石家莊市軍人子女中考優待政策,石市教育局與石家莊警備區政治部聯合印發了《石家莊市軍人子女報考普通高級中學優待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軍人子女中考加分進行了細化,并強化了資格審核和監督公示。 《辦法》所稱軍人子女,是指在石家莊市行政區域內接受教育的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的子女。駐地在石家莊市的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軍人子女的優待辦法,按照《辦法》執行。與原有中考優惠政策中的“現役軍人子女照顧8分”相比,新《辦法》依據國家、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有關規定,對軍人子女分3類,區別對待。 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的軍人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的軍人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該地區和崗位連續工作5年以上的軍人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時按照“錄取分值”的10%加分,照顧錄取。市區考生“錄取分值”為石家莊市普通高中當年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各縣(市)、礦區“錄取分值”為各地區自行確定的普通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 在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的軍人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該地區連續工作5年以上的軍人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中考時按照“錄取分值”(同上)的5%加分,照顧錄取。 其他軍人子女報考普通高級中學,按照10分的標準加分照顧錄取。軍人子女需要入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可以任選中等職業學校。以上優惠加分辦法以及軍人子女享受其他優惠加分政策的,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項,不累計計算。 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與原有加分資格審核主要由各級招生考試部門負責完成不同,新《辦法》制定了一套以各級部隊政治部門為主,教育管理部門和招生考試部門協同聯動的資格審核流程。 符合條件的軍人提出優惠加分申請,在石家莊教育城域網(http://www.sjy.net.cn/)自行下載《石家莊市軍人子女中考享受優待資格審批表》;認真填寫并經軍人所在團級單位政治部門審核后,連同軍人家屬戶口簿、身份證、軍人子女身份證、結婚證、軍官證、士兵證的原件和復印件,一并送交軍人所在師(旅)級單位政治部門審核、公示,并出具介紹信和花名冊;5月10日前,由軍人所在單位駐石最高一級政治部門一次性送交石家莊警備區政治部審核,非駐石部隊軍人自行送交;6月1日前,由石家莊警備區政治部將相關材料連同人員名冊電子版報市教育考試院公示、加分,同時報市教育局備案。 為規避弄虛作假、瞞報虛報等風險,新《辦法》規定在每次審核后,都加入公示環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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