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 河北省國稅局取消33個進戶執法項目
長城網4月18日訊(記者 季然)18日,河北省國稅局召開新聞媒體通報會,發布了《河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發布第一批取消進戶執法項目清單的公告》。自5月1日起,河北省國家稅務局將取消“增值稅普通發票限額核定初次核查”等33個進戶執法項目。 第一批進戶執法項目的取消,是河北國稅“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重要舉措,是實實在在解決“多頭執法”、“重復檢查”問題和實現“最大限度方便納稅人,服務納稅人”的具體行動。取消一部分進戶執法事項,有利于稅務機關進一步減輕基層負擔,降低稅收執法風險。 根據《公告》,自今年5月1日起,河北省國稅局將取消“增值稅普通發票限額核定初次核查”等33個進戶執法項目。分別是:1.增值稅普通發票限額核定初次核查;2.主管稅務機關要加強對皮毛(絨)加工企業的日常管理,每半年至少實地核查一次,并填寫《皮毛(絨)加工企業實地核查報告表》;3.主管稅務機關按年對總、分支機構稅收管理情況進行實地核查;4.設立登記及稅種登記調查核實;5.變更登記調查核實;6.停業情況調查核實;7.取消部分注銷稅務登記調查核實;8.重新稅務登記調查核實;9.外出經營情況調查核實;10.納稅人出租、出包情況調查核實;11.納稅人合并、分立情況調查核實;12.證件丟失被盜調查核實;13.帳簿調查核實;14.對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貨銷貨登記薄和稅控裝置申請的調查核實;15.拆本使用發票申請的調查核實;16.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發票的調查核實;17.使用計算機開票的調查核實;18.企業銜頭發票的調查核實;19.發票領用存情況的日常核查;20.被盜、丟失普通發票的調查;21.納稅申報事項核實;22.個體工商戶定額核定(調整);23.延期申報核實;24.延期繳納稅款調查核實;25.實施稅收保全措施前的調查核實;26.實施強制執行措施前的調查核實;27.對使用收購發票的收購單位和個人在領購收購發票前的調查核實;28.對農產品收購單位與出售人發生收購業務金額一次超過1萬元的或年累計超過10萬元的,調查核實;29.定期到收購規模較大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庫存盤點,實地核對;30.每月對所轄使用收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情況進行巡查;31.每月對收購發票使用情況的入戶核查;32.代開普通發票金額過大的調查核實;33.呆賬稅金核定、死欠稅款核銷。 在進戶執法項目清理工作中,全省各級國稅部門將堅持做到能取消的堅決取消、能合并的必須合并;能不進戶的,可進可不進的,都不再進戶;在同一年度內,對同一納稅人,原則上不允許重復開展檢查。 |
關鍵詞:河北,國稅,執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