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新開工保障性住房將全部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長城網保定4月17日電(李光宇 記者 劉世檸)4月17日,從高碑店市委宣傳部獲悉,自2014年起,該市出臺了保障性住房綠色建筑十項舉措,要求該市新開工建設的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全部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據了解,該市新推出的十項舉措要求,新開工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和指標必須符合綠色建筑相關要求;設計單位要依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和標準,按照《綠色保障性住房技術導則》(試行)進行綠色建筑設計;建設單位完成綠色建筑節能審查后,需到該市墻改節能辦辦理節能備案手續并取得備案意見;綠色建筑設計通過審查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如確需變更的,必須按相關規定履行變更審批手續,并報原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簽署審查合格意見,重新辦理審查備案手續。 同時,施工單位要針對保障房項目編制綠色建筑專篇,經建設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簽字認可后方可開工建設;監理單位必須按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監理;該市監管部門將對未取得墻改辦備案意見的保障房項目,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對未按綠色建筑標準進行設計、施工的建設項目,不予竣工驗收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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