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銜接國務院取消和下放35項行政審批項目
自行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53項 近日,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省政府有關部門,銜接國務院取消行政審批項目11項,對應取消我省行政審批項目15項;接收國務院有關部委下放行政審批項目20項。同時,省政府研究決定我省2014年第一批自行取消、下放行政審批項目53項,取消35項、下放管理層級18項。 為做好上下銜接,確保取消、下放項目落實到位,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做好國務院取消下放行政審批項目和我省2014年第一批取消下放行政審批項目銜接落實工作的通知》,對嚴格銜接工作要求、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清理部門規章和文件以及加強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確規定,要求對于國家和省公布取消的審批項目,各級各部門要立即停止審批,對下放管理層級的項目,放給省一級的,省政府部門要接好管好;放給市縣的,涉及的省政府有關部門要立即予以下放,不得無故拖延、明放暗不放,市縣相關部門要接好管好。 |
關鍵詞:行政審批,簡政放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