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彩鳳:15年“老法制” 用生命站好最后一班崗
廣陽分局信訪科科長史鳳華回憶起陳彩鳳生前的事跡掩面而泣。長城網 宿馨元 攝 手機24小時暢通 她是辦案民警的主心骨 在一線公安民警眼中,陳彩鳳就是一部法律大辭典,無論遇到什么樣的法律難題,她都能找出條例、法規加以解答。 陳彩鳳的手機24小時為一線的辦案民警開著,做飯的時候有民警咨詢,炒菜忘了關火,炒鍋不知燒糊了多少次;休息的時候有民警求教,洗把臉打起精神耐心解答,睡夢中不知道被叫醒多少回;為了準確為民警解答疑問,她數不清已經閱讀了多少本法律書籍,撰寫了多少篇調研文章;當遇到疑難問題或案件時,她就反復查閱資料,向專家學者、律師等專業人士請教,直至弄得水落石出才肯罷休。 2004年左右,有群眾報案稱自己出差前將鑰匙交給了保姆,可一個月回來后發現藏在衣柜里的一張存折不翼而飛。最后案子破了,辦案單位和法制科共同將案子定性為“盜竊”。案子移送檢察院后,檢察院定性為“侵財”。陳彩鳳的同事李曉東告訴記者:“因為這個定性問題,陳科長在電話里和檢察院的同志溝通,兩人差點吵起來。后來我倆專門咨詢了律師,最后給出的意見也是盜竊。最后,檢察機關采納了我們的意見,按照盜竊罪起訴。” 現任廣陽道派出所副所長的楊瑞超,至今還記得有一次凌晨兩點多給陳彩鳳打電話詢問案情時的情形。 原來,楊瑞超和同事們在出警時,抓獲了一名犯罪嫌疑人,但對案件性質是詐騙還是盜竊存在疑惑,想咨詢一下。當時,睡在一旁的丈夫趙晟也醒了,他說:“每到半夜,她為了不影響我休息,都是偷偷起床洗把臉,然后到客廳去接電話。”陳彩鳳詳細詢問了案情,對證據進行了分析,和楊瑞超進行了一個多小時的溝通討論,確認了案件性質后,才返回臥室重新躺下。陳彩鳳去世后,楊瑞超深情地說:“以前遇到事兒了,不分時間場合,一個電話就問明白了。現在,彩鳳大姐走了,一下子覺得辦案的主心骨沒有了……” 保障百姓合法權益 為民警撐起一把保護傘 北大街派出所所長郭秋生用這樣一句話描述陳彩鳳:“用法律保障老百姓權益,為民警撐起一把保護傘。” 2001年,郭秋生和同事們成功偵破一起傷害致死案件,犯罪嫌疑人被繩之以法,可是嫌疑人的親屬卻到公安機關鬧事,稱辦案人員執法不公,要起訴。陳彩鳳看完卷宗之后對郭秋生說:“沒有任何問題,從案件偵破、審訊、取證等環節,都符合規定,讓民警們放正心態,別擔心。” 得到了陳彩鳳的肯定,猶如讓辦案民警吃了一顆定心丸,在以后的辦案過程中,增加了信心,同時在業務上也更加端正態度,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2003年,廊坊市火車站附近發生一起傷害案件,一名60歲的男性老人將一名20歲左右的女子扎傷,導致受害人血氣胸昏迷不醒。民警遞上來的案卷將案件定性為敲詐勒索,可是陳彩鳳看完之后,又跟辦案人員進行了詳細交流,她認為,老人很有可能是正當防衛,要求民警重新取證,再次進行審理。 “經過我們的再次調查得知,原來,年輕女子在火車站附近以住宿的名義將老人帶到了旅館,然后關上門就自個脫衣服,老人見狀趕忙開門往外走,不料被女子一把拽住,爭執中兩人開始撕扯,情急之下老人拿起隨身防衛用的刀子扎傷了女子。真是多虧了彩鳳,要不然,這就是一起冤假錯案了。”時至今日,說起十年前的案子,郭秋生依舊歷歷在目。 2009年,廣陽分局建立了同步錄音錄像每日檢查制度。陳彩鳳不止一次提醒民警說,“檢查的目的是提醒,不管是執勤還是執法,都要戴上‘數碼鷹’,在規范咱們執法的同時,也能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有一次,民警在執法的時候,遭到一對夫妻的“誣陷”,說民警強拉硬扯導致女子流產。就在民警百口莫辯的時候,陳彩鳳仔細查看了民警的執法記錄儀,發現民警還沒靠近女子,女子就倒在地上打滾撒潑了。就這樣,民警“洗掉”了潑在自己身上的“污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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