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彩鳳:15年“老法制” 用生命站好最后一班崗
陳彩鳳的部分獲獎證書。(照片由廣陽分局提供)
法制科多次獲得殊榮,圖為部分獎牌。(照片由廣陽分局提供) 15年“老法制” 她留下寶貴的工作經驗 1986年7月陳彩鳳警校畢業后加入公安工作;1997年開始從事法制工作;2000年10月廊坊市廣陽公安分局成立后,陳彩鳳任法制科負責人;2001年4月任廊坊市公安局廣陽分局法制科科長,2012年7月任廣陽公安分局黨委委員、法制科科長、四級警長。 陳彩鳳從事法制工作15年里,她是廣陽分局法制工作的建設者,也是廣陽分局執法正規化建設的奠基人之一。 2003年,陳彩鳳在廊坊市公安系統率先建立完善“三級雙卡”案審把關制度;2004年,在全市率先提出打造服務型法制科,在公安網上開辟專題欄目提供業務指導,主編10余萬字的《廣陽分局規范執法手冊》供民警學習參考;2005年,組織法制民警實行“輪案制”和“全程跟蹤制”,做到了案案有人管、人人有責任、過程能控制;2007年推出“個警考評”、“個案考評”、“月底總評”制度,將執法質量考評日常化,提高辦案質量;同年,她組織法制民警進行“輪案制”和“全程跟蹤制”,確保案件在每一個環節、每一個步驟都有人嚴格把關負責;2009年建立同步錄音錄像日檢查制度,確保民警權益得到維護;2010年,陳彩鳳率領廣陽分局在全省率先建立執法辦案日通報制度。該舉措被寫入《河北省公安機關“三位一體”執法質量動態考評辦法》在全省推廣…… 一系列創新舉措和接地氣的“法制工作改革”,讓廣陽分局連續九年被省公安廳、廊坊市公安局評為執法質量優秀單位;兩次被公安部、省公安廳確定為全國、全省縣級公安機關執法示范單位,陳彩鳳傾盡心血寫下廣陽法治發展史上最絢麗的一筆。2013年8月,她被公安部追授為全國公安系統二級英雄模范稱號,她也是全國公安法制戰線上第二位獲此殊榮的民警。 廣陽分局局長潘分生感慨地說:“陳彩鳳作為一個普普通通的女民警,做著普普通通的法制工作,沒有驚天動地的大事兒,卻把一項很重復、很繁瑣的工作做到完美、做到極致,甚至引領了整個廣陽分局的法制進程。15年的法制工作,催捕催訴案件1萬余起,催促辦案單位變更強制措施2000余起,催辦補充證據1500余起,沒出過一件錯案、假案……這些都離不開陳彩鳳的辛苦付出,她是真正做到了平凡與偉大的統一、真實與忠誠的統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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