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運營服務規范》4月1日起正式實施
長城網4月2日訊(張海洋 魏莉 記者 顏力鷗)記者從河北省交通運輸廳了解到,由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員會批準發布的《出租車運營服務規范》4月1日起正式實施。 《規范》規定,乘客上車前,出租車司機不得有詢問目的地等挑客行為;出租車公司在接到投訴后,須在24小時內處理,10日內處理完畢,并將結果告知乘客;出租車企業經營者要為車輛和乘客購買相應保險,建立乘客失物登記、保管、查找制度,遇乘客查詢失物時需在72小時內答復;在交通集散地、公共場所服務地,以及商業、醫院、活動中心、密集居民社區內宜設直列式或港灣式、島式的乘客候車站臺,并且不得擅自關閉服務站點或改變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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