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無證套牌車撞上電動車雙方同責引爭議
如果司機沒有駕照,駕駛一輛套牌機動車,將一輛電動車撞倒,估計許多人會認為機動車要承擔全部責任。不過,諸事紛繁,要因事而異。最近,在承德市隆化縣就發生了一起無證套牌車與電動車相撞的事故,交警部門對事故的認定為:雙方同等責任。這個結果可能出乎不少人預料,但一條條法律條文,卻不得不讓我們改變想法。 兩車相撞同等責任 2013年10月24日,家住隆化縣下洼子村的孫有庫騎著電動車帶著妻子王小平到縣城的銀行取錢。上午8時40分,當他們自北向南,行駛到隆化縣城安洲街農行橋一處無燈控設施的十字路口,準備向東(左)駛入另一條道路時,與一輛自南向北行駛,經過該路口的轎車相撞。 據了解,轎車所撞位置為電動車的右后側,由于王小平騎坐在電動車的后座上,右腿被轎車撞了個正著。事故造成王小平右腿多出骨折,車輛不同程度受到損壞。 經過隆化縣交警大隊事故民警調查,轎車司機陳某某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并且所駕駛的車輛套用其他車輛號牌,車輛也未按國家規定投保交強險,經過交叉路口時,未減速慢行,遇到情況采取措施不當。因此,交警部門認定陳某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四款、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具有違法過錯,是造成事故的一個原因。 同時,交警部門認定,孫有庫駕駛電動車橫過機動車道時未下車推行,未從人行橫道通過,乘載已滿12周歲的人,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辦法第三十九條第(八)項規定,具有違法過錯,同樣是造成事故的一個原因。根據車禍現場的情況,11月4日,隆化縣交警大隊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陳某某和孫有庫負此次交通事故的同等責任。由于孫有庫對認定結果不服,12月17日,隆化縣交警大隊對事故進行了重新認定,結果同樣認定雙方負同等責任。 無證司機警察身份不影響事故認定 3月27日,記者見到了正在家里養病的王小平。據王小平介紹,自己右腿多處骨折,至今右腳踝里還有鋼板和鋼釘。“我已經花費3萬多元了,對方只看過我幾次,給了一萬多元的醫療費。”王小平說,她也知道電動車載成年人,通過路口時沒有下車,違反了交通規則。“我們承擔責任沒錯,但對方可是沒有駕照,駕駛套牌車輛,他應該承擔主要責任。”王小平告訴記者,之所以做出“同等責任”的事故認定,可能與陳某某的身份有關。“他是一名警察,發生事故那天是周四,上班期間,無證駕駛套牌車,作為一名警察,更應該知道這是違法行為。” 記者看到兩份事故認定書上,都有一名程姓民警簽字。在接受采訪時,程姓民警表示,自己只是聽取了辦案民警的介紹,參與了事故的認定工作,對于事故的詳細細節和過程并不清楚。 隨后,記者又采訪了隆化縣交警大隊事故科科長王相。據王相介紹,在處理交通事故時,首先要遵循的就是路權原則。“機動車屬于在機動車道上正常行駛,在通過交叉路口時,機動車有優先通行權,電動車在轉彎時,應當先避讓機動車。”王相告訴記者,機動車駕駛人陳某某的確是一名警察。“我們已經按照相關規定對他進行了依法處理,但他的身份并沒有影響我們對事故的認定。” 據王相介紹,按照國家對電動車的認定標準,電動車的最高時速必須不能超過20公里,重量在40公斤以下,如果最高時速超過20公里,小于50公里,就應當是輕便電動摩托車,最高時速超過50公里,就應當是電動摩托車。“孫有庫的電動車,邁速表最高時速達到了60公里,如果嚴格意義上講,應該是電動摩托車,屬于機動車輛。如果按機動車認定,他的責任會更大。這起事故的認定,我們是經過認真研究后得出的。”王相說,陳某某已經支付王小平1.8萬元的醫療費。“我們也協調過,但是雙方沒有達成一致。實在不行,傷者可以通過法律程序解決問題。”就此事,記者咨詢了承德市的王律師和張律師。兩位律師認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由于雙方都有違法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而對于責任大小如何分擔,兩位律師均表示,應當由交警部門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認定。 多數電動車主不知有“緊箍咒” 對于電動車上路行駛都應該遵守哪些規定,記者在承德街頭隨機采訪了5名電動車主。當被問及是否知道,電動車橫過馬路時,需要下車推行,不得乘載12周歲以上乘客的上路行駛等相關規定時,5位車主表示均不知情。 陳先生告訴記者,自己每天上下班都靠電動車。“承德是山城,道路很狹窄,上下班時段經常堵車,騎電動車是最快速便捷的方式。”陳先生說,由于承德市區機動車擠占非機動車道的情況很嚴重,人行道又過于擁擠,許多電動車不得不經常穿行于機動車流中。“確實很危險,但是沒辦法,有時候有急事,常常會闖紅燈,隨意橫穿馬路。以前認為對于電動車的約束很少,現在才知道,還有這些規定,看來以后要注意了!”據一位執勤交警介紹,平時處理機動車和電動車或自行車相撞事故時發現,絕大部分都是由電動車或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引起的。“前些年,開機動車的都是相對比較富裕的人,現在越來越多的普通百姓都購買了私家車,開機動車的人不一定比騎電動車的人富裕。因此,在發生事故后,同情弱者的原則越來越難執行,常常因為賠償數額問題造成事故處理久拖未決。”這位交警表示,解決這些矛盾的最好辦法,就是要加快完善和規范交通路網建設,以及所有交通參與者都要各行其道,在規則允許的范圍內通行,不要因為自己一時之便,侵害他人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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