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聚焦]關注醫療改革與醫患關系
河北東尚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瑞濤。攝影周國梁。 主持人:剛才主任也提到建立患者回訪中心,您也說到一點怎么重新建立這種關系。除了明確公立醫院的定位,加大對公立醫院的政策和財政投入,還有就是剛才兩位都提到關于醫生醫德方面的教育,還有就是怎么構建信任的醫患關系。 今天做客直播間的還有一位嘉賓是來自河北東尚律師事務所的王瑞濤,王律師您好。您就醫患關系中的糾紛問題,從法律的角度為我們分析下。先請您給網友詳細介紹下解決醫患糾紛的途徑。 王瑞濤:解決的途徑有:醫患直接協商、調解、行政處理和民事訴訟都是可以選擇的解決方式。 第一種解決途徑是醫患之間直接協商,醫患雙方自行協商這是有數額限制的,根據《石家莊市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置暫行辦法》,醫療糾紛索賠金額2萬元以下的,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處理,超過2萬元的,公立醫院不得自行協商。 第二種解決途徑是調解。醫調委、人民法院、衛生行政部門都可以對醫療糾紛組織調解。醫療糾紛調解以自愿為原則,任何一方不同意調解,調解程序也是無法啟動的。醫療調解對于緩解醫患雙方對立情緒,化解醫患矛盾有積極的作用。如果能調解成功,可以降低、減輕當事雙方的訴累,包括訴訟和維權成本。 第三種解決途徑是行政處理。對于醫患矛盾大,涉及患者重度殘疾或死亡,患方又堅持要求行政處罰并追究醫療事故罪的案件,這種情況下,患方往往會選擇衛生行政部門啟動醫療事故處理程序。 第四種解決途徑是民事訴訟。人民法院是醫患糾紛的終局解決途徑,醫患雙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先協商、調解再起訴。 主持人:您是從事醫療糾紛案件多年,那么在訴訟的過程中,醫患雙方在哪些方面會產生爭議? 王瑞濤:容易產生爭議的方面很多,比如醫療機構有無過錯、過錯與患者損害之間有無因果關系等,但這些問題可以通過醫療鑒定解決。 醫療糾紛處理過程中,最為棘手的問題是病歷真偽爭議。病歷由醫療機構書寫、制作、保管,醫療機構與醫患糾紛處理結果又有直接的利害關系。 主持人:醫患關系糾紛中,如何避免因病歷產生爭議呢? 王瑞濤:現實情況中醫務人員在病歷完成后違規完善病例的行為時有發生,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衛生部規定了的病歷封存制度。病歷被封存后,不僅防止病歷資料被修改,增加病歷的可信度,而且還有效防止了搶奪、隱匿病歷資料的發生。經過這些年實踐,封存病歷在保護病歷真實性方面的作用越來越受到重視,2014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修正后的《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用一個章節(第五章)來規定病歷的封存和啟封,而且還特別規定了公證封存病歷制度。這對減少醫患對病歷真偽的爭議,保障醫患糾紛的順利解決,會起到較好的作用。 主持人:劉主任,那么在處理醫患糾紛中往往需要一個完善的醫療鑒定機制,醫療鑒定機制起到什么樣的作用? 劉建國:當醫療糾紛發生以后,按照我們國家的法律要求,如果要求醫院和醫生承擔賠償責任,一定要具備以下幾個條件:首先是醫生或者醫療機構在診療過程中存在違反規程規范的過錯行為;二是患者在診療過程中受到了損害,有損害后果的發生;第三是醫生的過錯行為和患者的損害后果之間有法律上的因果關系。這幾個要件缺一不可,這是法律的基本要求。 在醫療糾紛處理過程中,不管是訴訟還是調解還是行政調解等等,對于醫方是否存在過錯,以及過錯行為與患者損害后果之間是什么樣的法律關系,這往往是醫患雙方爭議的焦點。 醫療行為又是一個非常專業的問題,非專業人士難以作出準確的判斷,這就需要有一個醫療技術的鑒定機制,目前我們國家現存的有兩套鑒定體系,同時并存,一個就是我們醫學會系統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醫學會組織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是給醫生鑒定是當事醫院以外的其他醫院一定級別的醫生組成的專家庫,雖然有醫患雙方隨機抽取,但是必定是醫生給醫生鑒定,我們社會上稱之為“兄弟之間的鑒定”,這種鑒定在一定程度上是缺乏社會公信力的;還有一種鑒定體系是社會司法鑒定機構的鑒定,社會司法鑒定機構往往是由法醫組成,是從法醫學的角度來評判醫療行為是否存在過錯,或者是有沒有因果關系,法醫的角度看待醫療行為,往往是從事后的反向看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又脫離了醫療的臨床實驗活動,客觀上是難以對醫療行為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判,經常的結果是有失偏頗。 主持人:看來這兩種鑒定目前都不夠完善。 劉建國:都存在一定的問題,如何建立一套既有足夠的社會公信力,又能夠客觀完整地反映我們臨床實際活動的一套鑒定體系,我想是解決醫患矛盾應該需要解決的一個問題。 主持人:也是一個關鍵因素。周所長,我們都提到了以藥養醫的難題,今年兩會的政府工作報告中,"以藥補醫"又被提及,那么破解"以藥補醫"的難題,周所長認為關鍵在哪? 周偉文:我覺得關鍵還是制度問題,現在等于是在現有的體制下醫患雙方是一個不可避免的沖突關系,在這樣的情況下解決以藥補醫的問題就需要從制度上進行破解。公立醫院確立以后,你把醫院應該有的投入給它,它不需要從這個途徑來獲得一定收益的話,這個問題就解決了。當然也不排除個別的醫生道德上存在問題,這就說到了一個醫生的基本道德底線的問題,就是迫于這樣的一種制度,收你很多錢,但是我非常認真和負責任給你看病,這個還好受一點,這就是底線。我又收了你的錢,又沒有責任心,又不給你好好看病,這就屬于讓病人和家屬感到非常痛心的做法。 主持人:這是在制度上破病的巨大難題。其實除了體制不完善,優質醫療資源分布不均勻等結構性緊張的問題,醫患矛盾的一觸即發還源于溝通不夠,雙方信息差距太大等。那么在實現醫患溝通"零距離"等方面,幾位有哪些建議? 朱會賓:首先我想提高信息的透明度,任何患者都有享受醫療服務的權利,享有對醫療服務的自主選擇權以及了解自己病情、監督醫療服務的權利。面對醫患關系中的信息不對稱現狀,廣大醫務工作者應在醫療服務過程中,要耐心細致地向病人講解有關疾病知識,這既能提高患者預防疾病知識水平,又便于與醫務人員溝通、理解、相互配合。 二是患者有主動學習了解相關疾病知識信息的責任義務。醫患關系的改善是雙向的。患者及其家屬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有義務在疾病診治過程中。通過自身努力縮小信息不對稱所形成的差距,提高對醫務人員在疾病診治過程中有關處置的理解,更好地配合醫務人員的工作;也要充分理解醫療過程的復雜性和病情變化的多樣性,主動與醫務人員交流思想,積極配合治療。 三是建立完善醫患溝通制度。加強醫務人員人文教育、醫患溝通培訓,暢通投訴渠道,從源頭上妥善化解醫患矛盾。 四是加大宣傳力度和加強健康教育,讓群眾掌握更多醫療衛生信息。有關醫療衛生機構、媒體以及社會各界,要經常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醫療衛生科普知識以及法律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群眾對疾病知識、健康教育、醫療風險和醫療服務特殊性的認識,引導患者看病就醫的合理預期,實現醫患有效溝通、縮小雙方信息差距,依法表達合理訴求,樹立正確的生命價值觀。 |
關鍵詞:醫改,醫患,醫療衛生 |